司法部的外国人永居条例,如果网友与它一条一条地去探讨或提意见,实际等于给自己上套。原因在于,该条例的条款,有些说的漂亮,大多则根本就是一个个陷阱,你怎么提意见都不会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
比如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说的够漂亮吧。可是,如果真的要“符合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这条例还需要吗?其中的道理,网友们说的够多了,这里无需多言。
比如第五条 国家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永久居留外国人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家移民管理部门会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条例还没有开始实施呢,就已经规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永居者的服务工作了,中国那么多的老百姓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结不起婚养不起老,有谁上心过吗?这哪里是引进外国人才啊,明明是引进的外国大爷。
第二章 申请条件 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什么条件?“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可是什么叫“突出贡献”,什么叫“杰出成就”,来中国踢个球算吗?中国真的需要吗?这样的规定,是极其荒唐可笑的,它无异于极大地放宽了外国永居权标准。当今世界上,国家社会生态相对最安全的也就是中国等少数国家,但别国不会搞出这么一个条例,中国搞出这么一个条例,只会让那些觊觎中国安全环境的外国人有机可乘,并想方设法取得永居权。
第十三条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诸如“急需紧缺人才”,“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七八百万,中国还会缺少这样的人才吗?中国培养不出这样的人才吗?引进这种低层次的人才,一方面只会挤占中国自己的人才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还势必还会造成中国自己的人才的巨大浪费。此条还有更荒唐的第四款,“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就那么相信外国人,他们就不会借此谋私,或者不会受外国势力的操纵?
第十五条的规定,恐怕中国的大学生研究生都接受不了的。这样的规定,骨子里还是崇洋迷外,洋人为高,洋人为大的体现。中国不缺博士生,中国不需要引进什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人,来挤占中国自己培养的人才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从第五条到第十五条,基本上就是对外国人放水,给外国人永居权,你怎么给它意见,也逃不过这样的结果。它的后果,必然会导致大量的外国人入籍中国。新中国发展到今天,经过共和国前三十年和近二十年,尤其是近十年来的发展,中国各方面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中国不需要大规模引进外国人,来享受中国人民七十年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如果说中国需要引进人才,中国真正需要的,是那些处于世界高精尖的高科技领域的杰出人才。
第十七条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如果是属于高科技领域引进的高科技人才,这没有问题。可是,从第五条到第十五条,基本上都是开闸放水式给外国人永居权,这就有问题,它必然会导致大量的外国人涌入中国,结果就是黄种人为主体的中国,成为了一个移民随处可见的国家。
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这更是一个没有底线的开闸放水的规定。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同样是设置的一个讨论的陷阱。它的问题是,不是谁该有批准权的,而是根本就不该有这么一个条例的问题。
第四章 服务和待遇,“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外汇、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住宿登记、财产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提供便利。”“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适龄永久居留外国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这不是超国民待遇是什么呢,有时候,中国人自己的孩子还要被收取费用呢,外国永居者却可以特殊。这些规定说白了,就是让外国永居者享受中国人民七十年的奋斗成果,挤占原本应该属于中国人的部分财富。
最后说一下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开个公司,就可以获得永居权,这实际上就是吸引外国富人移民中国。
这一条同样是一个典型的陷阱。如果反对者提出意见说,一千万标准太低了,应该是一个亿,或者十个亿,或者至少一百个亿才行。这就典型的上套了。原因就在于,中国的问题,不是该引进多大的富豪,而是中国根本不需要引进企业和富豪。中国的企业规模已经是美国日本德国三国之和还要多了,中国还需要引进外国投资吗?中国这些年制造的富豪还少吗?今天的中国,早已经不缺富豪了。中国还要那么多富人干什么呢?中国就是引进再大的富豪,对中国老百姓又有什么意义呢?无非就是多了一个剥削者而已。中国给资本家打工的工人,有几个不是一天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难道还嫌他们被资本家剥削的不够,还要引进外国资本家来剥削他们?然后,劳动力不够就接着引进外国劳动力?这不是荒唐透顶了吗?根据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难道还要引进资本家来养活外国工人不成?这些年,中国自己养大的富豪都跑到外国去了,都不爱这个国家了,你还能够指望引进的外国富人,来忠于这个国家,来爱这个国家吗?这不是十分荒谬的吗?谁能够保证他们不是利用永居权来中国捞钱的,然后捞足了以后,也会在某一天溜之大吉?
事情很明显,对这个条例,老百姓不是该怎么去提意见和建议的问题,而是根本就应该彻底否定的问题。该条例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制定本条例”,中国搞这样的一个条例,难道就是为了改革开放?中国能为了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吗?不荒唐吗?
这个条例给人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它既不像是中国人搞出来的,更不像是为中国人的利益而搞出来的,反倒像是纯粹为了外国人获得中国的永居权而搞出来的。
人民反对这个条例,因为,人民热爱这个国家,因为,人民不希望这个国家有一天成为一个移民国家,不希望黑人白人来改造中国人的基因。全国人民都应该团结起来,坚决反对和抵制这个条例,决不容许它出笼,决不让它来祸害中国,祸害中国人民。
2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