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北京律师陈岳琴博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美国总统特朗普名誉侵权,要求法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Chinese Virus”(中国病毒),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人民币。 诉状指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科学界还没有对本次新冠病毒发源地做出最终认定、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该病毒起源于中国、也且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宣布将该病毒命名为SARS-COV-2的官方命名决定的情况下,仍于2020年3月16日在其个人社交媒体推特上公开使用“Chinese Virus”(“中国病毒”),并在当地时间3月19日出席华盛顿白宫举行的美国疫情记者会时再次公开将新冠病毒称为“Chinese Virus”(“中国病毒”),给中国和包括原告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名誉损害。 陈岳琴博士认为,被告该行为违反了《世界卫生组织命名新型人类传染病的最佳实践》中关于“在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的术语包括地理方位”的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病毒起源于中国的情况下,恶意诽谤,制造一个新词“Chinese Virus”,将新冠病毒与中国关联,误导公众增加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仇恨和歧视,企图将新冠损失的责任推给中国,其主观过错非常明显,客观上也实施了用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并向全世界公众散布。其恶劣行为导致了中国和中国人民,包括原告的名誉在全球范围遭受严重损害的侵权后果。在国外,已经发生多起中国人被叫骂“Chinese Virus”( “中国病毒”)甚至被殴打袭击等严重事件。被告特朗普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提请法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该案下一步进展,我们将拭目以待。 简介 陈岳琴,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律硕士001号,获评LAW FIRM 50"2009年中国十大公益律师",诗人,吟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