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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长城内外:从美国人如何看待斯诺登来看方方日记

 

  2013年6月,曾任美国中央情报局技术分析员,后供职于国防项目承包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的爱德华·斯诺登,把美国国家安全局关于PRISM监听项目的秘密文档披露给了《卫报》和《华盛顿邮报》,随即遭美国政府通缉,事发时人在香港,随后飞往俄罗斯。这就是轰动一时的“斯诺登事件”。

  那么,美国人是如何看待斯诺登的行为呢?据美国皮尤民调公司的调查结果,美国民众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在斯诺登披露这一内幕对公众利益是否有利这个问题上,49%的美国人认为,斯诺登披露这一内幕对公众利益有利,44%的美国人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对公众利益有害。

  ——在是否支持安全局对民众电话和网络通讯监听的问题上,48%的民众支持政府的这种行为,47%的民众不支持政府这么干。

  ——在政府是否应对斯诺登提出犯罪起诉问题上,高达54%的民众认为应当对斯诺登提出起诉,而认为不应当对斯诺登提出犯罪起诉的民众比例只有38%。其中,年轻人的看法与年长者也有着很大的不同:18至29岁人群中有50%的人认为不应当起诉,44%的人支持对斯诺登起诉;在30至49岁人群中,39%的人认为不应当起诉,53%的人支持对斯诺登起诉;在50至64岁人群中,31%的人认为不应当起诉,63%的人支持对斯诺登起诉;在65岁以上人群中,33%的人认为不应当起诉斯诺登,55%的人支持对斯诺登起诉。

  为什么美国民众对“斯诺登事件”的看法截然不同,立场两级分化?

  我认为,这是因为斯诺登的行为既涉及到美国民众的个人利益,更涉及到美国的国家利益。

  美国社会崇尚个人主义,民众非常看重自己个人的利益,因此,认为斯诺登披露这一内幕对公众利益有利的美国人,比认为这样做对公众利益有害的美国人多5个百分点。

  但是,美国国安局监听电话确实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而进行的。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当时布什政府领导下的国安局以查找和追踪恐怖分子为由,向美国三大电信服务商收集全国各地个人及商用电话记录,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通话记录数据库。国安局还准备将美国境内拨打的每一通电话都收入这一数据库。所以,斯诺登向国内外媒体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关于PRISM监听项目的秘密文档,损害了美国的国家利益,违反了美国法律。因此,在政府是否应对斯诺登提出犯罪起诉问题上,高达54%的民众认为应当对斯诺登提出起诉,而只有38%的民众认为不应当起诉,前者比后者多16个百分点。这说明,大部分美国人不是“脑残”,他们在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问题上脑子还是清楚的,。其中,在认为应当起诉的人里面,年长者要多于年轻人,这说明年长者社会经验丰富,看问题要比年轻人更加成熟。

  为什么大多数美国民众认为应对斯诺登提出犯罪起诉? 据美国媒体报道,许多美国人认为,“其他国家对我们也在做类似的事情,我们只是没有察觉到而已。” “当涉及国家安全的时候,就没有人可以是诚实的告密者。如果打破了与国家之间的信任,你就是卖国贼。”所以,在美国,虽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斯诺登是“英雄”,但大部分美国人都认为斯诺登是“叛徒”和“卖国贼”。

  从美国人如何看待斯诺登再来看方方日记,我们难道不应该从中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吗?我认为,我们中国的民众,对于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一些问题,完全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当有的问题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时候,就应该像大部分美国人那样,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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