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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继东:有关法律应该好好修改了!

  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蓝田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花的父亲告诉记者,小花告诉他,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校方。

  小花的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小花带回家。小花此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去过学校。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

  6月1日,蓝田县警方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6月3日,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第二天,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思想微评:

  如此严重的犯罪却因为嫌犯年龄不满14岁不予立案,某种意义上是纵容犯罪!立法、执法……有关法律应该好好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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