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还是国家的“坚强柱石”,
今天怎么就成了“维稳对象”?
昨天还是保卫人民的“钢铁长城”,
今天怎么就成了“维稳对象”?
昨天还是“最可爱的人”,
今天怎么就成了“维稳对象”?
群众往往不明真相,不清楚也不理解这些退伍老兵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生活与感情上遭受的巨大伤害,以及他们并不仅是出于个人利益,而更是在为了这个群体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还有人说,你们在部队是“最可爱的人”,怎么一回到地方就变成“不受欢迎的人”了呢?你们要求这,要求那,达不到目的就上访,搞得我们不得不派人截访,不得不派人紧盯你们的行踪,浪费了大量精力人力加财力。
不少党政官员说,你们的“上访”和“聚集”,影响社会稳定,自然也就成了“维稳对象。”既然成了“维稳对象”,自然也就“享受”被维稳的“待遇”,抓扣退役军人甚至执行过程中粗暴动手事件时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经常出现反复出现,稍有处理不当,激化了矛盾,还真能造成危机事件,还真能影响社会稳定。其行动逻辑就是,我们平时维稳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也没见老百姓对此有激烈反应,怎么这样对待退役军人就不行?难道退役军人就特殊吗?不过,这话说对了,退役军人就是一个特殊群体。谁认识不到他们的“特殊性”,谁可能就会犯错或者栽跟头。
那么,退役军人群体到底特殊在哪儿?
特除在比常人有特殊的牺牲奉献。同龄人坐在大学里的时候,他们去当兵尽义务为国家站岗放哨;老百姓团圆过大年的时候,他们在部队执行的是节日战备任务;平常人甜蜜进行恋爱、结婚、生子的时候,他们只有15天、45天、30天来完成这些人生大事,从此长期两地分居,更别说孝敬双亲。当出现洪水、火灾、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时候,平常人可以不去,唯独他们非去不行还要冲在最危险的地方;当遇到战争的时候,为了保卫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他们冒着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冲锋陷阵,以“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情怀与敌人血战。出发时是强壮的身体,带回来的是失明的双目、残缺的肢体和牺牲战友临死前“关照父母”的嘱托。
特殊在这群人战友情深似海。他们从十七、八岁就离开家乡来到部队,从吃饭、穿衣、叠被子,到齐步、正步、跑步走,再到操枪弄炮掷手榴弹,都是军官、班长、战友一手教会,他们视领导如师长,把战友当兄弟。新兵投手榴弹出现意外,在场的一位军官扑倒新兵并把他压在身下,手榴弹就在他们身边轰一声爆炸了,新兵得救了,干部却身负重伤;对越自卫还击战中,为了不让战友被越军密密麻麻的地雷炸伤,一位战士毅然躺在地上奋力翻滚,用身躯滚雷,用自己的身体为战友开辟安全通道;一位参战军官,他的十几位战友牺牲了,战后,逐一找到牺牲战友的家中,跪拜战友的父母,亲切地喊他们爸妈,坚持三十多年照顾牺牲战友的父母……为什么一个退役军人被欺负,全国战友去支援?他们主观上并没有破坏社会稳定的想法,他们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战友情深,他们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欺侮他们的每一位战友。
特殊在这群人比常人更团结。凡是他们聚集的地方,都整齐地唱着团结就是力量,排着整齐的队伍,喊着响亮的口号,从来不做打砸抢烧祸害老百姓的事情。战友一人有难,全国八方支援。他们能迅速从全国各地集结到一地,这群人有很强的团结性、组织性、纪律性。因为他们是一群老兵。
怎么看待这个特殊的群体?怎么对待他们合理的诉求?怎么处理与他们的关系?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落实好国家对他们的各项政策、待遇,让他们穿军装时受尊崇,脱下军装受尊敬,倾听他们的诉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就是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旦遇到颜色革命,国家的根基之一就是他们,遇到战争立马能上阵杀敌的还是他们,因为他们对部队有承诺:“若有战,召必回”。但是,如果老是把这些人当负担,把他们列为“维稳对象”,侵犯他们的尊严,那么,很可能就会把这个群体推向当地政府的对立面。
第一部分究竟原因何在
我们需要反思的是:维护公正正义也好,维护合法权益也罢,是否非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和手段?这种聚集式维权、集会游行的“范本式”效应会不会给社会秩序特别是法治中国带来很多不利影响?答案显而易见。那么,退役军人采取此种非正常手段维权,原因又何在呢?
根本原因是退役军人、整个军人群体社会地位的“空心化”。即高层高调宣扬的“尊崇”,与社会实际上的不尊崇,以及积重难返的现状所构成的巨大反差,生生把“尊崇”抽成了“空心”。宣扬什么,往往是因为缺少什么。高层高调宣扬尊崇,恰恰是因为社会、政府对军人的不尊崇、或者口惠而实不至由来已久,无论是安置还是基本生活待遇,说某些地方政府搞歧视可能有些言重,但忽视、漠视、轻视甚至敌视的现象是相当程度存在的。
为什么会聚集式维权,皆事出有因,我们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无论是工作态度还是工作方法,都难辞其咎。如果正常维权手段能够管用,恐怕也不至于逼迫这些有着高度政治觉悟与组织纪律性的群体行此下策。由于正常维权渠道的狭窄和不通,当遭遇一次次诉求无门、推诿扯皮、拖延欺骗,甚至上纲上线、简单粗暴、蛮横无理,信心和耐心就被消耗殆尽,哀莫大于心死。当这些受了巨大委屈的、曾经“最可爱的人”被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不尊重、不作为逼到墙角,也不能全怪他们,这里有因果,这是种反弹。
同时,社会组织的不健全,法律援助对于这个群体的出于政治原因的辟而远之,都使得他们无处、无力求助于“他救”,而只能采取“自救”。
所以,这种群体聚集式、在外人看来如同“军闹”的现象,决不是一夜之间就产生的,它有土壤,有历史积淀,是有关政策的不健全不完善、有关部门的不重视不作为、有关渠道的不畅通不对路造成的。
同情遭遇、理解内情,并不代表就会支持这种讨公道的方式。纯就利弊来说,短时间内,可能会对军人群体维权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毕竟“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最后总能在各方妥协中获得利益;但从长期和深远影响来看,无论是对政治大局、地方政府形象、以及军人群体的利益与形象,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后果。从政治大局来说,容易被某些势力所利用,甚至不排除直接干预,造成不良政治影响。当前国内外局势是很复杂的,中美贸易战、东北亚、台海方向情况复杂多变,国内必须稳定、不能生乱。现代媒体工具很发达,负面信息和负面情绪传播放大很快,特别要警惕和防止心存不良的敌对势力进行煽动和搅局。此外,对现役军人士气的影响,也不容小视。
现场的退役军人打出“我们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横幅,道理虽然是这个道理,但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兵们,做不能这样做。现行安置政策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政府正在努力,也是改革强军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让现役军人安心尽心,对得起“老兵”形象和一声“老班长”的尊重,决不能动摇军心,亲痛仇快。
第二部分几点建议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退伍老兵的正常维权、进入一个法治化的轨道呢?
首先,当事人对尊崇本身要有辩证认识,不要头脑发热。真正的尊崇,既包括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精神地位的尊崇,也包括优厚的待遇、健全的保障,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需要区分轻重缓急。维护权益也好,实现尊崇也罢,都不是一句话的事,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与个人、社会各届的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上需要高层科学筹划,中需要各级认真落实,下需要大家增强信心,也需要拥有一些历史耐性。“尚方宝剑”虽好,但如果不能正确利用甚至是滥用,就难免伤及自身。
其次,地方党委、政府要多一些政治担当。这些群体性事件,都是退役军人利益长期受漠视、政策长期不落实的结果,更有缺乏基本宗旨、基本感情的因素。要知道,地方政府能有今天的建设局面,离不开这些退伍老兵的牺牲奉献,你们对军人的不尊崇,说客气些是“忘本”,说严重了是对中央精神的阳奉阴违,是典型的不讲政治。
其实要解决这些问题很好办,那就是,怀着对退役军人尊崇的基本感情,坚持一切按照政策规定来,没落实的抓紧落实,过去亏欠的现在补上,属于政策落伍一时难以满足的,那就在做好安抚工作,一起等着新政策下来。一定要认识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处置不力,不但会更加脱离群众、离心离德、威信扫地,其对政局的控制力也会大打折扣。
再次,正当的利益诉求应采取合理的方式。事实上,如今退役军人的利益问题遗留已久、积重难返,关键在于人亡政息的历史遗留、现今制度政策的落实不力、以及其落实主要是靠中下级官员的良知与喜好而非法治的推动。我们饱受人治之苦,本应当更加树立法治信仰,把改善现状的希望寄托在长期而有效的法制上,而不是以损害法治的行为来实现个人利益。军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因为这个职业的人,有着更高更强的表率和自律,并且始终在为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奋斗着!
一旦退役军人群体信奉甚至迷信这种非正常手段之后,就会越来越多地、越广泛地使用,从而动辄以“代表5700万退役军人”这种“挟势压人”的非法治化方式,每用于达到诉求。这种“挟势压人”,是以“特殊群体”之名义,行特殊之手段,达特殊之目的,其最大危害是对法治社会、法治秩序的损害,而这种损害,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身为共和国军人,本应是代表正义、公平的法治秩序的捍卫者,我们都不应忘记曾经的拆,不希望伤害我们所捍卫的,并且走向初心的反面。
第三部分粗浅倡议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就如何看待退役军人问题提出以下倡仪:
第一,讲政治就要视退役军人为“社会稳定力量”。我党我我军最高统帅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此外,他还多次谈到“我也是转业军人”!在出席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这是最基本的,这个要保障”。在今年四月检阅部队时的讲话中他又强调:”安享和平是人民之福,保卫和平是人民军队之责。天下并不太平,和平需要保卫。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强军的任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迫。”把退役军人视为“维稳对象”与最高领导人的讲话精神背道而驰。各级党委政府的负责人,要校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牢固树立退役军人群体是党和国家宝贵财富、善待退役军人就是“强军”、“固军” 的观念,大力营造尊崇军人、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因为退役军人与军队建设息息相关,如果他们成了被维稳的对象,必然影响到军心的稳定、“长城”的坚固,道理很简单,转业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
如果数百万现役军人有了退役后“被维稳”的后顾之忧,他们能集中精力安心搞好部队建设吗?这难道不是关系到党、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问题吗?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善待退役军人的重要性,自觉落实好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的优抚政策,落实好复退、转业军人安置政策和待遇,这才是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做的。
第二,讲大局就要视退役军人为“社会稳定力量”。5700万退役军人,加上5700万军嫂,加上至少5700万他们的子女,加上四个5700万的双方父母,一共就是七个5700万,共计3.9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8.8%!善待退役军人,就是善待3.9亿人民,这就是大局!
毛主席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说:“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我们的革命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的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一代一代退役军人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牺牲和奉献,在这个群体里,党员占比比任何一个团体都高。现在怎么能视他们为 “维稳对象”?这岂不荒唐?如果把他们视为“维稳对象”,如何面对与退役军人有密切联系的3.99亿人民和230万现役官兵?我们一定要高度警醒,不要上了西方敌对势力的当。
西方敌对势力极度仇视绝对服从党的领导的人民军队,他们攻击军队的缔造者,抹黑军队的英雄模范人物,攻击军队传承红色基因和毛泽东思想,诱导大批军队建设的“高精尖”项目被强行下马,大批军工厂“军转民”,公开要求军队“国家化”,甚至蛊惑人心地喊出“打起仗来不上战场、不当炮灰”的汉奸言论。再联系到一些地方把退役军人作为“维稳对象”的现实,这不排除是敌对势力涣散我国防意志、毁我钢铁长城的阴谋!因此,我们不得不防,切不可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了。
第三,讲法治就要视退役军人为“社会稳定力量”。退役军人及其亲属群体的诉求,一方面折射的是社会前期对这个群体的欠账。据资料显示,1979年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牺牲烈士的抚恤金标准是:师级700元、团级650元、营级600元、连排级550元、战士500元、民兵民工470元,如果是病故牺牲则逐级降低100元。
这是国家发的,地方政府还有抚恤金。这与现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几十万相比悬殊是巨大的。当然,现在经济发展了,我们不可能拿现在的标准与烈士当时的抚恤标准做攀比。但至少说明一个问题,由于当时国家还比较穷,对这部分人是有欠账的。
诸如此类的“欠账”,造成退役军人心理的失衡,这是他们诉求的一个原因。另一方面,就是现有的有关转业、复员、伤病残军人的优抚政策、法规落实得不好。比如,转业干部降级安排,完全是当地“人治”主导的结果。主要领导重视,就安排好一些,主要领导不重视就安排差一些。退役军人权益的保障,仅仅靠几个领导提高认识远远不够,必须把退役军人权益的保障,纳入法治轨道,这才是长远大计。
此外,退伍军人如何安置,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事关社会稳定,民心向背乃至国家政权的稳固。1944年,美国《退伍军人权利法案》就退伍军人的医疗、卫生、住房、教育、就业等问题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帮助退伍军人在二战后更好的适应平民生活的同时,奠定了二战后美国退伍军人安置的法律基础。
确保二战后美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能够在法令的指导下顺利进行,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为二战后美国经济的腾飞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和强有力的智力保障,刺激和带动了美国经济的飞跃。可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保障退伍军人意义重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总之,我们坚定相信,全国5700万退役军人一定会在党和国家一系列依法治国论述指引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运用法律武器,战胜诉讼道路上的困难,取得最后胜利!否则,如果战争不期而遇,还有谁愿意去为国卖命?!当需要你去挡子弹的时候,你就是最可爱的人,当不需要你的时候,你就是一堆臭狗屎。把“最可爱的人”列为“维稳对象”是国家的悲哀。
无论如何,就殴打退役军人事件的处理解决而言,逮出施暴者、严惩行凶者,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还军人社会尊严,守卫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应尽之义,我们坚信祖国不会让人民失望,不会让军人寒心,必定有公正的处理和令人满意的结果!!
同时,我们号召广大退役军人分享转发。在行动上一定要保持克制、不要冲动,因为习总书记多次讲到“军人是最可爱的人”、“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我们相信当地党委、政府一定会以官方形式给广大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