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案”一些细节及最新进展:
1、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是什么给的底气?
2、王振华律师质疑为女孩做鉴定的司法机构资质。
意思是觉得自己才是受害人呗?
3、他们认为一个9岁的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处女膜破裂属于“陈旧性破裂”,与王振华无关。
新华字典上怕是找不到语言来评价这种冷血和丧天良了。
4、王振华只承认他对女孩有搂搂抱抱的行为,不承认对女孩造成过任何伤害。他辩称:我作为长辈,不能抱抱孩子吗?
一个控超700亿财富的大佬,百忙之中,到酒店房间这样私密的地方,只是以长辈的身份搂搂抱抱了一个他花了10万让人从外地带到上海的陌生小女孩。
都知道逻辑不合理,但他就这么咬定了。
更多细节可以看看今天中国新闻周刊的文章:
《专访受害女童律师:王振华的律师要求对其无罪释放,并恢复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我问一个小有名气的律师朋友,王振华上诉,是什么心态?
他说:不差钱,通过上诉翻案。找了网红律师,就是想通过他的影响力和团队,帮他找到证据的瑕疵,推翻一审判决。
朋友说,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知道人是他杀的,但他通过聘请强大的律师团,抓住警察收集证据程序有瑕疵的漏洞,推翻了对他的刑事指控。
我说:像这种案子 ,律师接单做无罪辩护尽力帮被告人赢得官司,在道德和职业可能还有金钱之间做取舍,你个人怎么看?
朋友表示,接这种无罪辩护案件,律师价值观是有区别的,内心各有判断。就像王振华原来的律师选择退出,可能就是因为他不相信他无罪,不愿意替他说违心的话。当然,不排除有人相信。
也有一些人,为了钱,不顾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