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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不办事”是底线?比“嫖娼底线论”更无耻!

 

  最近网友们热议的王振华性侵幼女案中,王振华的律师陈有西说了一句“16岁周岁以下的少女他绝对不会碰,这是他的底线”。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到底是有多无耻才能把“嫖娼”这样违法又违反道德底线的事情说得如此冠冕堂皇?!

  令人大跌眼镜的“嫖娼底线论”带给人们的震惊还没有过去,更无耻的“底线论”出现了。

  据报道,6月10日,来自中国庭审公开网的一起虚假诉讼罪庭审现场视频显示,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检察官孙旺称:“在我们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了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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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钱不办事也成了道德底线?

  是这个检察官理解的“道德底线”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还是“我之前的书都白读了”?

  说实话,看到这位检察官的言论,我都不想反驳了,甚至都有点气笑了!按照这位检察官的逻辑:

  小偷只要不偷光你家东西,就算是有道德底线?

  抢劫的不捅你一刀,就算是有道德底线?

  顶替你上学名额改变了你的一生之后写封“道歉信”,就算是有道德底线?

  光明正大嫖娼但16岁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会碰,就算是有道德底线?

  ……

  今年,“底线”这两个字反反复复出现,公众的智商更是一次次被按在地上摩擦。我们的“道德底线”就这样一次次被刷新“底线”?这样的“底线”到底是“底线”还是“底裤”?!

  受贿本身就是犯罪,难道身为人民检察官的他不懂得这个道理吗?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结果到这里变成了坚守道德底线?

  就算这段话只是视频的一个片段而已,就算我们不知道当时这场庭审的具体内容,但不论官方怎么回应,无论具体情景如何,我们对这句话的理解都不算是断章取义。

  这句话已经明明白白说出了“收受贿赂不办事”这样的字眼,那就是已经明白知道收受贿赂的行为存在。只此一条,就已经突破了法律底线!这时候,还需要探讨什么道德底线吗?这时候是应该直接讨论量刑了吧?

  我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说,违反道德的不一定违反法律,但违反法律的一定已经突破了常人的道德底线。

  受贿罪,从来都不是以拿完钱办不办事为标准的,只要你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你有相应职权,收钱的那一刻就注定受贿罪已经成立。除非你坚决把钱退回去,或者转头上交纪委。

  退一万步说,虽然收了钱但出于自己的良心发现,并没有办什么违法的事,那对行贿的人来说,这算不算是诈骗?

  不管你有什么天大的苦衷也好,不管你收完钱并没有办事也好。公职人员私下收受钱财就已经让公平正义的天平失衡了。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坚守公平正义防线的司法工作人员来说,严禁收受贿赂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更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而现在,检察官在法庭中理直气壮地鼓吹“受贿不办事是底线”,这不仅是侮辱了法律,侮辱了道德,也是侮辱了“底线”二字。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桩一件,而是层出不穷!

  从家里有金山银山的王振华到冠冕堂皇一本正经的检察官;

  从学富五车却满嘴辱华的高材生到著作等身写出XX日记的知名作家……

  突破“底线”的言行一次次刷新着人们的三观。

  当底线越来越脆弱的时候,底线就被玩坏了!

  当道德底线被玩坏的时候,人们的三观还有“底线”和标准吗?

  当司法底线被玩坏的时候,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还能守住吗?

  要想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被这些无耻之徒突破真正的“底线”,那当类似的“底线论”一露头就必须痛打,追究到底,一个都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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