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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椰树集团的“卖身契”比起来,马云都不算啥……

 

  我向来不以最深的恶意去揣度

  那些把压榨做到极致的老板们,

  可惜,每一次都是老板自己跳出来

  打我的脸。

  好吧,你赢了。

  椰树集团又来秀下限了。最近,椰树集团发布招聘广告,其中要求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并称“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另外,椰树集团要求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这么奇葩的招聘条件你见过吗?

  怪不得有人追问:这难道是卖身契吗?

  魔幻的现实主义倒退到旧社会了?2020年了,你给我看这个,难道是想说给地主老财打工的农奴制、作家夏衍笔下的包身工又回来了?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问了人家就回复“抵押房产、签承诺书是硬性条件。”

  不过我倒是觉得,对椰树集团来说,比招聘终身职业经理更紧迫的,是招聘一个法务。

  因为,没有一个正常的法务会认为签了承诺书,承诺抵押房产之后,如果员工跳槽,就真的会被没收房产。

  需要指出的是,椰树的招聘条件里没有明确说明这里所抵押的房产是招聘者的私人房产还是公司分配的房产。椰树集团在回应里也完全没有提及这一点。

  不过,不管是自己的房子还是公司分配的房子,以承诺书的形式把房产当做抵押,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而对于违法的条款,就算上面盖了我的手印,签了我的大名,也是绝对不算数的。

  所以,我严重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椰树集团为了搞一把营销而专门写出的奇葩招聘要求?

  不然,饮料行业前十的大公司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劳动合同法的那点常识呢?

  说到这里,我好像有点自己打自己脸了。

  马云、张一鸣他们不是更加耀眼的明星老板吗?他们让自己的员工996的时候,难道就不知道这是违反劳动法的?他们辞退孕期的员工的时候,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不过,和拼了一辈子买到的房子相比,这些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996不过是多加点班而已,孕期被辞退不过是一年的时间没工作而已,但房产呢?房产可是普通人一生的血汗积累!

  除了抵押房产以外,这份招聘条件里的“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也被人们所热议。

  说到这里,我真的很想问问,你到底凭什么要你的员工干到这份上?

  请问,你能解决员工的吃饭问题吗?

  你能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吗?

  你能解决员工的小孩上学问题吗?

  你能解决员工生病看病的问题吗?

  你能解决员工的养老问题吗?

  ……

  做不到这些,又凭什么让自己的员工“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实际上,“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是一个很高尚的品质,是值得人们敬佩的品质。但为什么这种品质在我们现代人眼里变得有点“可笑”?

  因为在当下的社会条件里,我们没有办法“不谋私”和“不顾家”。

  我们“不谋私”,自己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我们“不顾家”,家人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

  倘若我们是自己工作单位的主人,工作单位可以解决自己和家人的生计问题,工作单位就是我们的“私”和“家”的话,“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这种品质的确是有实现的可能。

  我曾经走访过很多毛时代的老工人,在他们大多数人的身上,我就能看到“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的品质。

  在那个年代,他们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工厂的主人。从生产到管理,从婚恋、生子到看病、养老,工厂对工人的关心可以说是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所以很多工人“爱厂如家”,生产积极性很高。

  可惜,椰树集团的主人可不是全体员工。

  椰树集团的老板只会跟我们签“卖身契”。

  这样的奇葩契约如果不被追责的话,压榨只会越来越没有下限……所以,遇到违反劳动法的条约时,我们要投诉、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想不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卖”,全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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