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2日晚9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撤销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志刚于2018年卸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当选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杨帆教授的一段回忆,值得人们深思。
杨帆回忆录:石亚军安排于志刚给我讲刑法
政法大学的人都知道:于志刚是被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一手提拔培养的,死条件第一流:年轻化,专业化,高学历,高智商,高情殇。没有问题啊!
1. 1973年5月生于洛阳,1996年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33岁就获得了全部学术资格:
2001年28岁在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入政法大学任教;
2. 学术成果足够:有刑法学论文200篇,专著12部,翻译20国刑法典。主持项目10余项。
2007年34岁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37岁北京五四青年奖章,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2015年郑州大学教授;
2017年46岁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
2018年3月47岁,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5月不再担任政法大学副校长,为全国人大专职常委,准备提拔副部级的。
这次提拔,是全国人大分派名额,由政法大学党委推荐的。石亚军先推荐了黄进,因超龄,又推荐于志刚。因此,推荐的责任完全在政法大学党委,主要是石亚军和胡明,和全国人大无关。
中纪委的公告,称于志刚为“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没有提他和全国人大的关系,也没有说明他的现职是什么。
5. 他甚至在大学时就通过组织司法考试发了财,后半生不必挣辛苦钱,没必要贪污受贿,只待在官场飞黄腾达。出问题也不是为了钱,而是巴结上层什么人,这就很可能陷入某个“帮派集团”。
于志刚缺什么?那就是信仰和道德,可惜“软条件”无法衡量。
群众对于志刚反映不好,有人说他两面派,会上发言和会下完全两样;有人说他对上贿赂逢迎,对下心狠手辣。2015年提拔于志刚为副校长,一位和他平级,位置更为重要的教授大怒,说于志刚就是依靠给上边送钱,买的官。
二.石亚军安排于志刚给我讲刑法
第一次2015年,我举报孙选中的博士论文抄袭30%(指导教师是石亚军)。石亚军指派新任副校长于志刚调解。
他听了两个小时,只谈15分钟,“大首长”气派:耐心倾听,不涉细节,大处着眼,小处不着手,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声声震耳,字字珠玑,一言九鼎,雷霆万钧之势,大多数念书之人可能要被他吓到,可惜我不是念书之人。
于志刚:杨老师,您是我的前辈,比我大20岁,我对您非常尊重,我想和您谈谈在检察院挂职的体会。我参加过600多次庭审,劝双方和解,他们大都不愿意,都觉得自己有理。直到开庭把材料放他面前,后悔都来不及了。我耐心看了您的举报材料,又听了这么半天,情况我都掌握了。您可能觉得自己很正义,材料很过硬,但孙选中也举报你一大堆,而且他们是“多对一”,对您很不利。
杨帆:举报要看真假不能看人数。他们人多,说明他们拉帮结派。我从来就是自己一个人,不搞拉签名这一套。
于志刚:但领导不一定这么看啊。权力在领导手里,说你有问题,你就有问题。到时候两边都被处理,你后悔莫及。
第二天《澎湃》披露了孙选中的论文。政法大学回应说不受理匿名揭发,受到猛烈抨击,法大另一位副校长时建中答复已进程序,才避免了新闻风波。
我第二次和于志刚见面,是2016年初。这次于志刚有些恼怒,带个学生来记录。因为我质问了石亚军,为什么要派人和我谈刑法?石亚军提醒于志刚要注意杨帆录音。这次于志刚是来校正说法的。他说的更准确:孙选中他们对你的揭发,证据确凿。
我说:我如真有问题,你们早就送我去法庭了,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和我谈。
以后,石亚军终止了和我16年的沟通(据他的统计是85次谈话),派纪检查我十几年的课题费。石亚军说查课题费,一查一个准。
第三次见面,是6月份我65岁,于志刚代表学校让我退休。我说问题没查清不能办退休,你不是要送我去法庭吗?于志刚装没听见,他嘱咐院里干部:过年过节要多去看看杨老师。
我要求领导:向商学院教师澄清,我受到宏结金仁淑多次辱骂、造谣、陷害的问题。
于志刚说:是你自己脾气不好,得罪了人,组织上不管。
这样的人如何能飞黄腾达?我们的组织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事先发现和阻止?
我们的纪检监察不是说要“预先防止腐败”吗?如何防止啊!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