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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金靴:让人骂“草包”,天塌不下来

  日前见一冲上热搜的新闻,真是哭笑不得,徒有暗怒。

  贵州的任女士在微信群内称小区所在社区支书刘某为“草包支书”,结果被毕节警方“跨市逮捕”,将任女士铐回毕节并拘留三日。

  对此,涉事支书刘某称报警只是想让任女士“道个歉”,而毕节市警方又回应称“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

  前日,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毕节市警方宣布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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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社区党支书工作不满、促发随口一句“草包”,即构成“公共场合之侮辱”,并能够引得毕节市的警察叔叔跨市抓人……

  这则新闻让人不寒而栗。

  毕节市常住人口664万,现拥有在编警力近3万人,平均一个毕节警察要负责超过221个毕节市民的日常安危——如此吃紧的警力现状下,竟然能够花费巨大的时间空间成本,跨越200公里跑到贵阳抓一个涉嫌用“草包”一词“侮辱”他人的女士……

  毕节七星关分局的警察叔叔,行为令人生惑。

  据了解,被任女士“侮辱”的社区党支书刘某某,是毕节七星关分局的民警赵某的前妻……哼哼。

  事情的原委很简单,任女士所在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根据协议规章,本应该有6个月试用期,但是业主委员会却在“刘书记”的管理下,直接让物业公司免了试用期。

  尤其,这个决定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审议,更是让业主们不满。

  同时,包括“电梯老是坏、消防通道老是堵的、公共收益也不公开”等包括任女士在内的其他业主共同反映的情况层出不穷,业主们便集体认为“不如不换物业”,且要求一切决策应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落实。

  但是在微信群内沟通时,大摆官僚架子的刘书记竟然直接以一句“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把业主们怼得一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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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应该是作为「服务者」的业委会和社区党支部,却一幅盛气凌人的「管理者」的姿态教训业主,这才有了任女士那一句“草包支书”的吐槽。

  没成想,“祸从口出”,瞬时就被“跨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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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复性逮捕+无法可依地封口,难道这位刘书记是黑社会吗?

  同时,与之有人情勾连的分局派出所民警公然动用公共资源“行私刑”,难道这是黑势力的庇护所?

  一句日常嗔怪的俚辞“草包”,就能让这位党支书暴跳如雷,如今基层小小官员的玻璃心和雷霆官威确实让人叹服。

  回想八十年前,毛泽东在延安被群众连骂两次、且均是言辞粗厉的痛骂,毛泽东有过对群众大发雷霆吗?有过像毕节公安对任女士那般送上小手铐和黄背心吗?

  不妨看一看,作为中央领袖的毛泽东,当年是怎么两次对待群众骂声的。

  第一次是在1942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现场联席会议。

  那天突然天降大雨、电闪雷鸣,延川县代县长不幸在会场被雷电击死。

  有个农民听闻后,悻悻地说:“老天爷不长眼啊,咋不打死毛泽东!”

  保安人员大惊失色,要把他抓起来当反革命处置。毛泽东听闻后立刻制止:“你们倒是应该去调查一下,群众为什么骂我们。”

  调查结果是,边区军队人员过多、导致征粮征物太多,老百姓滋生了不满情绪。

  这件事深深震动了毛泽东,此后边区政府开始了有计划的精兵简政,并加大了机关生产的力度。

  对警卫员,毛泽东郑重教导:“群众发牢骚,有意见,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听到群众有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去追查、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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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则是在不久之后,于陕甘宁边区的清涧县农村,一位叫伍兰花的农妇其丈夫在山上用铁犁耕地时,不幸被雷电击毙。

  伍兰花一边悲痛,一边大骂“世道不好”、“共产党黑暗”、“毛泽东领导官僚横行……”

  中央社会调查部闻讯后,直接下令把伍兰花拘押到延安,并由保卫部门建议判处死刑。

  起初毛泽东根本不知情,直到从社会调查部部长康生派人送来的《情况汇报》中,才知道了这件事。

  愤怒的毛泽东立刻找到社会调查部的同志:“你们不能这样做!中央设立社会调查部,不是设几个官位。如果不做调查就随随便便抓人、杀人,这是国民党!那人家骂得就有道理呀!”

  当晚,毛泽东心情难以平静,叫来中央军委总部保卫部部长钱益民,要他立即把伍兰花带来。

  在会客室里,经过聊天拉家常,毛泽东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全貌:伍兰花的家里共有六口人,七十岁的婆婆瘫痪了,三个娃,大的才十岁,小的还不到三岁半,里里外外全靠丈夫支撑着。

  自从1935年红军来到延安、发动土改后,她家里分到了五亩地。不过头几年虽然还好,政府收粮少、家里粮食吃不完,但是近几年“有点变了”,边区政府的某些干部产生了官僚气派,只管多要公粮,且多吃多占。

  所以她的丈夫死了、顶梁柱没有了,就让她所有积怨彻底爆发,全部指向了延安红军的领袖——毛泽东。

  甚至在会客室里,当着毛泽东的面,“视死如归”的伍兰花也不给毛泽东好脸子看。

  面对如此场景,毛泽东把钱益民叫了进来,严肃地嘱咐:“把这个妇女马上放回去,还要派专人护送她回家。记住,去的人带上公文,向当地政府当面讲清楚,她没有什么罪过,是个敢讲真话的好人。她家困难多,当地要特别照顾。对于清涧县群众的公粮负担问题,边区政府要认真调查研究,该免的要免,该减的要减。我们决不能搞国民党那一套,不管老百姓死活!”

  伍兰花回村以后,立刻对乡亲们讲了自己在延安见到毛泽东的经历。

  长辈们听了以后从此传开:“古人讲,宰相肚里撑大船,将军头上跑快马。毛泽东太了不起啦,真是个不怕雷打、不怕鬼吓的大人物!”

  3.

  从群众的民怨骂声中深刻反思,并举一反三体察民情,这是毛泽东从社会实践、以及对国民党政权的观察中得出的方法论。

  针对公粮征收太多、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在阵阵骂声中,1941年11月6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宣布开幕。

  开明绅士李鼎铭等十一人向边区政府提案建议:“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

  11月18日,参议会正式通过了精兵简政的决议。

  四年后,在1945年4月24日的“七大”报告里,毛泽东强调:“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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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挨骂,尤其是挨群众的骂,这在毛泽东看来从来就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是理所应当之事。

  1956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登载了一篇名为《说“难免”》的文章,认为在干部工作中出现错误是难免的。

  对此,毛主席在阅读后严肃指出,这是一种有害的言论,是妄图用“难免”这句话来宽恕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犯错。他责令《人民日报》报社要进行深刻反思。

  1962年1月30日,在中央扩大会议上,毛主席又论述了那篇著名的《让人讲话,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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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摘录部分:

  “看起来,我们有些同志,对于马克思、列宁所说的民主集中制,还不理解。有些同志已经是老革命了,‘三八式’的,或者别的什么式的,总之已经作了几十年的共产党员,但是他们还不懂得这个问题。

  他们怕群众,怕群众讲话,怕群众批评。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

  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看不应当怕。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们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我们工作中的是和非的问题,正确和错误的问题,这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

  要真正把问题敞开,让群众讲话,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要让人家讲。

  骂的结果,无非是自己倒台,不能做这项工作了,降到下级机关去做工作,或者调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

  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开展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意见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

  这种态度非常恶劣。民主集中制是上了我们的党章的,上了我们的宪法的,他们就是不实行。同志们,我们是干革命的,如果真正犯了错误,这种错误是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人民的事业的,就应当征求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意见,并且自己作检讨。

  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会内部只应当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

  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一人称霸。这样的第一书记,应当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长’。

  有一个省,会本来是开得主动活泼的,省委书记到那里一坐,鸦雀无声,大家不讲话了。这位省委书记同志,你坐到那里去干什么呢?为什么不坐到自己房子里想一想问题,放大家去纷纷议论呢?平素养成了这样一种风气,当着你的面不敢讲话,那末,你就应当回避一下。

  不要轻于(轻易)捕人,尤其不要轻于(轻易)杀人。”

  4.

  对于这次“草包事件”,我个人比较关注的,还是事件主角刘书记代表业主委员会所喷诘的那一句:“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

  业主委员会,明明是一个服务机构,却成为了高高在上、烘臭异常的官僚衙门。

  我想起了六十年前的一部圣物:《鞍钢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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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3月11日,中共鞍山市委向党中央作了《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毛主席亲自于十天后对该报告进行批示,高度评价了鞍钢的经验,提出了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

  “开展技术革命,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坚持政治挂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66年的夏天,法国《新观察家》记者卡罗尔来到中国,四个月内参观了近30家工厂,最大的发现就是:同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工业,中国的工厂管理却与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老大”苏联完全迥异。

  卡罗尔在《毛泽东的中国》里如是记述:

  “在苏联,根据‘一长负责制’的原则,会千方百计突出领导者的身份,使之有别于芸芸众生。苏联的‘老板’们总是坐在陈设豪华的办公室里,举手投足、衣着服饰都要显出与部下的不同的派头来。

  但是在中国的工厂,我会很容易把厂长混同于一般工人,而把工人当成厂长。我甚至发现,有时本厂自己的职工也会因为没有亲眼见过厂长而张冠李戴。最起码,中国的职工们绝不可能对厂长点头哈腰、毕恭毕敬。”

  但是自1979年开始,以武汉国棉一厂厂长张保新的回忆为代表,国企工厂的权力开始“上升化、垄断化”,比如新增加的奖金分配权,就被授予车间主任单独行使。

  如果还是以老大哥苏联作为对比,那么1979年后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开始逐渐褪去《鞍钢宪法》的痕迹,而越来越多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方面的命名)的味道。

  马钢,即苏联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这是毛主席在60年代作为反面教材的典型,用以同《鞍钢宪法》相区别。

  进入80年代后,从扁平化管理走向科层化管理,从分工负责制走向一长负责制,从领导工人一体走向领导工人分离。

  宣传《鞍钢宪法》时,更是已然抹去了“政治挂帅”和“群众路线”,开始无限突出「工厂厂长」在企业内部的权威。

  最先发现这一变化是法国学者贝特兰,他尖锐地指出问题并发明了一个新名词:“中国出现了一种‘工厂专制主义’。”

  正是从这种“工厂专制主义”开始,到了1984年,“一长挂帅、四总当家”也被摆上台面。

  在我看来,这才是毁掉国有企业的真正元凶。

  风气的演进是绵长渐进的。

  抗美援朝时,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战士可以在战壕里怒声训斥电话另一头的军长:“首长,不要啰嗦了!”——战事十万火急,容不得半点废话和寒暄;

  七十年后,名义上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却成了业主们实实在在的「领导」,一个小小的社区都可以实现“一长制”、实现阶层的分化。

  根据了解,这次事件中的任女士所在的小区,其业委会还被相关部门查出,在他们掌握的18万元公共资金中,有足足9.24万元被用于“补贴业委会成员的电话费用和值班费用”,同时余下的资金去向也因拒绝接受调查而暂时无法查明。

  根据任女士提供的一份《七星关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专班关于网民任某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回复》,里面还提到“后期因收取公共区域停车收益和广告收益等问题与业委会产生纠纷,小区矛盾突出,导致近三分之一的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

  跋.

  1966年6月10日,毛主席在同胡志明谈话时,忧心吐露:

  “解放十几年来,我们脱离群众是很厉害的。青联、妇联、团中央都是空架子。我们的要求是不脱产,既当官,又当老百姓。假如不当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呢?一个月里当一个星期的官,三个星期的老百姓。假如不当老百姓,工人运动的领袖,这样下去就可能变。这个是大方向问题!”

  把表达情绪的权力还给群众吧。

  让人骂“草包”,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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