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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延迟退休与2.5天假期——与国际接轨应统一标准

  春节假期刚结束,一条消息在各企业微信群广泛流传,称全国推行每周工作4.5天,休2.5天,相关话题还一度冲到了热搜榜第一名。

  很快,人社部在对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实施每周四天半工作时间制度的建议》中作出了答复:目前经济形势下,工时缩短会加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给员工带来高昂的成本和负担,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人社部解释称:

  近年的相关调查显示,我国能够严格执行目前工时标准的企业比例不高,加班情况较多。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目前有的地方推行的2.5天假期,也可能成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有福利,社会影响也不好。

  这个解释的意思是,加班是中国国情,在国内企业普遍存在,连严格执行包括加班时间在内的法定工时标准的企业都不多,你们还想“2.5天假期”。这让热搜榜第一的话题陷入了一个老古董的笑话,“他们没饭吃,怎么不去吃肉?”

  刚刚回应完“2.5天假期”的话题,人社部在26日又回应起了“延迟退休”的话题,称“正会同相关部门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看来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行将落地的问题了。

  关于推行“延迟退休”的理由,人社部的解释是:

  从国际上来看,延迟退休年龄是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近几十年来,多数国家都不同程度提高了退休年龄,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退休年龄普遍都在65岁以上。

  看来,“延迟退休”是要与国际接轨。

  笔者就纳闷儿了,为啥“2.5天假期”甚至严格执行“40小时周工作时”问题上,就要“国情论”、特殊处理,“延迟退休”问题上却要参照别国情况、搞与国际接轨呢?


 

  媒体给出的各国人均工作时长对比

  本号的老读者应该知道,笔者一直以来都在呼吁劳动者拿起《劳动法》的武器,同那些无良资本企业斗争,捍卫“40小时周工作时”的严格执行,削减违法加班时间、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所以,对于前几天出现的“2.5天假期”的热门话题,笔者只是一笑而过——即便现在真的推出“2.5天假期”,能实行的恐怕也只有那些大学毕业生挤破头考进去或托关系进去的事业单位,与绝大部分“打工人”是绝缘的。

  然而,在人社部回应了“2.5天假期”的话题之后,某些“大棋派”大V跳了出来,说炒作“2.5天假期”是在给国家添乱,大致理由是“近年来新生人口连续断崖式下跌,未来劳动力不足,延长休假不是要害国家吗?”这样的理由他们在前两年为996辩护时也摆出过。

  类似的说法,也可见于观网学者陈平,回应观网“年终秀”上郑若麟的提问“拜登将会如何挑战中国”的回答:“拜登要逼中国增加劳工成本”,所以陈平呼吁要“防止境外势力打马克思、恩格斯的牌”。

  陈平的说法是极其可笑的,我们堂堂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还要担心一个老牌帝国主义跟我们“打马克思、恩格斯的牌”?难道不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做得远远好于美帝国主义,然后向美帝国主义“打马克思、恩格斯的牌”,给他们形成道义压力吗?

  陈平的言下之意就是,“那些反对996的懒汉,不好好干活、不愿意加班、整天想着加工资、要求分配房子的伸手党都是境外势力抹黑中国的打手”。

  不搞996就要影响复兴大业,真的如此吗?

  说实话,陈平和那些“大棋派”大V对“打工人”苦口婆心的劝诫都整得笔者“懵圈”了。

  当“打工人”建议“2.5天假期”,甚至只是要求执行《劳动法》对最高加班时长的规定时,他们就跳出来说劳动力不足;

  而当“打工人”不愿意去那些工作环境差、工资低的岗位时,他们又跳出来说“就业形势严峻”,言下之意就是工作不好找,“不要挑肥拣瘦”:

  面对此情此景,笔者的疑问是,现在的劳动力究竟是过剩还是不足呢?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蓝领工人数量不足,白领阶层过剩。为了控制“高端人口”的膨胀速度,一些地方直接出台规定控制高中入学规模,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其实,现在农民工群体的工资真的不见得比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实际能拿到的工资低,无非说大学生群体毕竟是父辈花了巨额“教育投资”培养出来的,工资预期自然更高。所以,与其说控制白领阶层规模、培养更多的蓝领工人,还不如说是要压低整个雇佣劳动阶层对工资上涨的预期,根本上还是资本阶层与劳动者阶层的博弈。

  在生产相对过剩不断加剧、资本重复投资造成巨大资源、人力浪费的背景下,不加班就要影响“复兴”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同一行业、不同资本企业的码农们日以继夜地加班,放到行业范围实际上是在做低效重复的劳动,这才是私有制的顽疾。同样地,在私有制条件下,一小撮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无偿占有广大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造成少数人不劳而获、多数人老而不惑,这是社保金、特别是养老金出现“亏空”的根本原因,而不是所谓的老龄化和劳动力减少。

  所以,在讨论“延迟退休”之前,建议还是先认真落实《劳动法》关于“40小时周工作制”的规定,消灭无良资本企业超出“单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规定之外的超时加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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