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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种疫苗,按“老赖”处理?



  今天一大早看到这个照片,着实被雷了一记。

  我在心中默念三遍:希望这是P的,希望这是P的,希望这是P的。

  别怪我念经,本来是一个好政策,如果通过不合适、不正当,甚至是不合法的方式去落实,那就是念歪了经,那就是吃饭砸锅。

  而且,如果这张照片是真的,那简直是在跟上级部门对着干,打“为民服务”的脸。最近一段时期,官方一直在宣传的政策,概括起来是8个字: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

  如上海市,要求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如山西,提出坚持“知情 同意 自愿 免费”,全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再如,国家卫健委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官方回应:




  试问,如果按照“五项注意”搞,哪还有自愿一说?岂不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

  甚至,我们国家对待留学生的态度,也是免费和自愿的。

  一些地方对我们自己人,总不能连对外国人都狠吧?

  这不正确。

  最近,免费接种疫苗的宣传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而防止一些地方层层加码,变“自愿”为“强迫”,同样重要。

  我们之所以要警惕为了完成打疫苗的指标而疯狂加码,还因为类似的事情并不罕见,有着太多前车之鉴。

  比如,想要推动拆迁工作,一些地方便想出了利用家属公职人员身份施压的歪招。但却装作不知道,这是赤裸裸地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2011年,江苏镇江教师被放假动员家属拆迁,未果被停课停薪:




  如2013年,福建省闽侯县四中女教师因其父母家拆迁的事,与同为教师的丈夫被抽调到当地拆迁办工作,随后又被停课至今达40余天。

  为避免丈夫受牵连,她甚至被逼得选择了离婚。




  这些手段,是推动落实政策的思路吗?这不是,这是“我总有办法治你。”

  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无不都是用权力压迫权利的典型案例。

  另外,村规民约不是法律,也不可能代替法律,更不应该凌驾在法律之上。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动辄祭出村规民约来限制甚至惩治村民,很多其实已经逾越了法治的边界。

  在这方面,案例也是多得不能再多。

  从文章开头的那张照片来看,若内容属实,违法违规也是显而易见的。

  要知道,法院对“老赖”的执行,原则也只是限制高消费,如出行限制是高铁和飞机,而这张单子上却写着“出行交通没车坐”。

  这五条加起来,可以说,老赖都没有这样的待遇,法院都没有这样的权力。可是这所谓的“五条注意”,却被人用黑体加粗的特大字号印了出来。

  这不是宣传,这是强迫、是威胁、是连坐。

  如果可以这样胡来,以后无论有什么政策,无论好坏,都可以强制施加在每一个身上了。因为一旦你的切身利益捏在他们手里,你压根就没有任何可以辩驳的余地。

  最后提醒一下,我查了,有个万城镇隶属于海南省万宁市,不知道全国还有无其他万城镇。

  希望当地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应。 有则改之,无则辟谣。是谣不是错,是错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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