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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道歉不是你逃脱罪责的护身符!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干嘛?这句话对80后的人应该都不算陌生。这是台湾版《流星花园》里,道明寺最经典的台词之一。在当年被大家广泛传播——只要有人向你道歉,牵起嘴角轻蔑一笑,这就是回怼的标准模板。今天,作为80后的前《新京报》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著名网络微博大V罗昌平疑似为他的言论发了一份道歉信:

  如果这份道歉信真的出自于其手,那么,这位古墓派公知人物缘何道歉?就在昨天,国人跟随国庆长假期间首映的电影《长津湖》而致敬志愿军战士之际,他却在其微博发表对志愿军烈士的羞辱性内容,并将“冰雕连”的志愿军用戏谑的网络用语称为“沙雕连”,嘲讽为国牺牲的烈士为傻子。

  纵观罗昌平的简历,一个80后出生的,说他辉煌是否并不为过,但是说他的立场或者觉悟,不能简单用一句公知来形容。

  凡是稍微有一点觉悟的中国人都知道,71年前的那场伟大的战役,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用一代人打了五代人的仗,这一仗,打出了我们现在和平幸福的生存空间。然而,这一代人的付出,在这位著名的媒体人眼里,却是傻子,却是需要“反思”。

  几乎所有的公知都会有一个共性,就是喜欢用“反思”这个词。特别的十几年前,但凡国内发生的一切,在公知们的嘴里都需要反思,比如中国的食品安全要反思,环境问题要反思,就连过春节回家也要反思其“陋习”。所以在罗昌平的思维惯性里,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自然就需要反思。

  在这里,实在不明白他所说的正义性反思指的是啥?当美国人把战火烧到中国边境,当美帝用战机轰炸东北边境城市,我们出兵朝鲜保家卫国,帮助朝鲜人民恢复家园建设家园,这需要去反思吗?中国人民志愿军是整个朝鲜战争中唯一没有屠杀过平民的部队,在那么极寒的地带坚持作为中国军人的勇气与骨气,打出了这么一场扬眉吐气的战役,这样的文明之师与义勇之军,难道也要反思?

  一排排志愿军战士俯卧在零下40摄氏度的阵地上,仿佛“冰雕”群像。长津湖幸存志愿军战士周全弟说当时冻得拿不了枪,当老兵含着热泪回忆长津湖战役中冰雕连战士牺牲场景,哭着说志愿军十个脚趾在长津湖冻没了的时候——罗昌平,你要他们反思什么?

  我想说,这个财经媒体人压根不配叫媒体人,甚至自身缺少一名中国人的觉悟。虽然罗昌平在发出他的言论不到一刻功夫自行删除,但是,如果删帖有用,还要截图干嘛?

  网络舆论迅速发酵之后,解放军报、@钧正平先后发帖怒问:辱骂冰雕连,良心何在!

  像罗昌平这种完全屈服于西方世界的人,怎么可能理解抗美援朝对于祖国的意义,又如何理解烈士们为这个国家做出的牺牲?更不能理解教员那句“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立国战争对于我们新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而我认为,朝鲜战场上的志愿军气概,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军队都无法比拟,是体现了我们中国军人最高的价值!我们不需要在这里历数那数不清的屈辱篇章,中国这本书在被世界打开之后,历史的每一页都在证明我们是劣等的黄色人种中的劣等民族。而数百年里第一次为我们每一中国人抹去了那种黑色胎记的,是那些藐视一切、勇往直前的志愿军将士,是他们向世界证明了这个东方民族的气魄。

  甚至许多西方的历史书上,专门描述了志愿军战士们化装成南韩军队大摇大摆地向美军哨兵枪口行进,并蒙混过关将敌营一举拿下的战例。历史推到今天,当我们回首过去的时候,请试问自己,能不能像志愿军将士们那样,受得住向枪口行进中的心跳?

  历史,就在那些藉藉无名的士兵倒下的地方开始了最初的启动。那些借志愿军的死伤顾左右而言他的人,是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灵魂的。人的内心阴阳晨暮,均洞若观火。在生和死筑成的分水岭,是国家和人的价值的标尺,是人心的明镜。

  现在,有人将冰雕连说成沙雕连,任何一个正常人,就算是看到路边冻死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会心生怜悯,也不会肆意嘲笑,所以,在罗昌平的眼里,这些牺牲的志愿军战士算什么?如果道歉有用,需要警察干嘛?

  此刻,全国网民都在看着北京警方,这种人不抓,对得起那牺牲的197653名烈士吗?对得起出国参战的几十万志愿军及其家属吗?对得起被英烈庇佑几十年和平生活的中国人吗?

  罗昌平污蔑侮辱英烈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纵观他的过往历史,发现这个人不是简单的一句道歉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对他用什么“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之类”的话教育的问题,对他教育最好的方式,就是拳头:法律的拳头。

  先来看看他过去的那些言论,我想这样的人,是在挑战英烈法的权威吗?

  用“蛋炒饭祭日”等侮辱性词汇来污名志愿军烈士,侮辱开国领袖,发布辱华、反华图片,为诋毁英烈的问题大V @作业本 站台,玷污人民币及人民币上的历史伟人头像等。

  以阴阳怪气的戏谑手法,从文字间流露出来的病态心理,对阴暗面的不客观与对历史的不尊重,对事实极端表达,真难以想象他原来是一位记者,还是深度报道部的主编。

  而我认为,对这个人,英烈法已经很明白了: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已经公然侮辱英烈,既然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如果仅仅禁言,就是变相保护。

  如果做违法犯罪之事,只要道歉就可以既往不咎,那就不需要警察,也不需要法律了。换个角度来说,每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承担后果,克己守法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如果触犯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红线,就必须承担应有的后果,只有让违反规则者,产生切实的疼痛感,才会让每个人对法律规则存有敬畏之心。

  道歉,不是违法犯罪者的护身符,期待违法之人尽快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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