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巡视组的历次巡视反馈中,“买官卖官”的字眼高频次出现。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倒台,牵连出“五虎之一的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其为实现从正厅向副省爬一级,仅给孙力军行贿“小海鲜”,就达人民币9000多万元,花如此大本钱买来的官,该有多大的含金量,不由让人产生很多“联想”。而反腐败真要杜绝“买官卖官”,要实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根本在于总结经验教训,贵在用制度扎实“补牢”。
一、王立科买官行贿是媒体报道最大买官金额
自古以来(唯毛泽东时代除外),卖官鬻爵是中国官场腐败的一种通病;自改开以来,“买官卖官”也是腐败的一大突出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则将“买官卖官”作为查处重点,被查出的买官卖官典型案例,已不胜枚举。尽管如此,看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听闻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用重金买官,还是感到特别震惊。
1.行贿9000多万元创买官纪录。2011年王立科在大连副市长、公安局长(正厅级)职位上,在一次公务活动,结识了还处于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副厅级)的孙力军,可王立科为实现从正厅向副省爬一级,他瞄准了孙力军是官场的“成长股”,就开始给孙力军行贿投资,先后仅给后提升公安部副部长的孙力军,就以送“小海鲜”为名,累计行贿人民币9000多万元,这是已知媒体报道行贿买官的最大金额。仅为从正厅向上爬一级,就拿近亿元重金,以送“小海鲜”为名行贿,这当官的乌纱帽该有多大吸引力?这乌纱帽的含金量该多高?
在一个现代社会里,若都想方设法剜门盗洞地争抢去当官,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制度设计肯定出了问题。而凡一个社会的乌纱帽含金量越高,卖官鬻爵的行贿受贿价格就越高;卖官鬻爵的行贿受贿价格越高,权钱交易的数额就越高;权钱交易的数额越高,对百姓和国家的掠夺和侵害就越甚;而权钱交易越疯狂,用权就越腐败。这几乎成了一个社会定律,或许,就叫“乌纱帽含金量定律”!
2.“买官卖官”演绎多少荒唐的丑剧。甭管王立科送多少钱,也甭管他如何锒铛入狱,但他毕竟跨省调到中国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当上了副省长、公安厅长,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力军:王立科“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按等价交换的原则,王立科行贿的钱不算都白花,他也正八经儿“辉煌”了一下,也好梦圆圆了一回,至于后来的夜半惊魂,那都是后话。
相比之下,很多行贿的官员就显得很“不幸”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辽宁原副省长刘国强称:“他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刘国强“花费巨资”要行贿买个正省级,却被“政治骗子”给骗了,既憋气窝火,又不敢吭声。这“花费巨资”到底多少?王立科行贿当个副省,仅给孙力军都送了9000多万元,这行贿要当正省级的金额能是三百二百?更荒唐的是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踌躇满志地准备重金行贿,要买个副国级实职及院士当当,可折腾一圈,则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至于他们如何花巨款买官,则成了“半截子新闻”。
至于更多的买官卖官,“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二、王立科为何一路贪腐一路高升
王立科“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这已盖棺定论。而更值得思考的是,王立科一路贪腐,一路买官,为什么能如此顺风顺水?
1.王立科劣迹斑斑咋能连当三届中共党代会代表。王立科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北镇基层公安任职,就给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的娄河当保护伞,就开始受贿,就帮助黑社会有恃无恐地敲诈勒索进行恶性犯罪。“经查,王立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如此丑行恶德,可谓劣迹斑斑。为何不仅没受到任何查处,还能连续当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也就是从2002年11月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始,到2017年10月17日止,他竟然还当了15年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这简直都令人匪夷所思。
2.谁把王立科不断地扶上马?王立科能从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调入基层民警到派出所副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王立科长期腐败堕落,为什么顺风顺水的升官畅通无阻?
《不负十四亿》中孙力军说:王立科“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可孙力军的嘴,也别张的太大,可孙力军的话,也别说的大言不惭。王立科在没认识孙力军之前,2006年就荣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变提升几乎一年一个新变化!“这一路”可是孙力军“提供了帮助”?那么,“这一路”又都是谁把王立科不断地扶上马?而且,2013年王立科任江苏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这如何能是孙力军一个公安部副部长所能做到?一个公安部副部长能提拔一个副省长,这不是痴人说梦?!
《不负十四亿》的解说词:王立科“他一边利用权力帮多名老板办事,收受巨额贿赂,再用受贿所得继续行贿拉关系。他先是靠攀附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绝不否认李文喜在王立科的提拔上“功不可没”,可也太高看、太“抬举”李文喜了。李文喜2002年当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之前,王立科一边贪腐一边顺风顺水的提拔,又是谁为王立科当保护伞?就是李文喜当公安厅长后,这提拔正厅级的大连市公安局长,可是李文喜的权限?可是李文喜能为?可是李文喜能决策?至于王立科当了15年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这更岂是李文喜所能为之?
三、到底谁把王立科一路相扶一路相送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习总书记对买官卖官深恶痛绝,多次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毫无疑问地说,十八大以来查处买官卖官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果之大,都是空前的。可真正要杜绝“买官卖官”,要实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是否更深入的追查,是否更深入的总结经验教训,才能贵在用制度扎实“补牢”。
这些年,王立科一路鱼肉百姓,勾结黑社会捞钱,却能一路被不断地提拔,不断地扶上马,不断地一程程被殷殷相送?他还行贿了什么人?还用多少钱去行贿?王立科被查处了,可怎么提拔王立科的人都毫无责任,都平安无事,甚至还能“嗖嗖”地升官?
真要做到根治“买官卖官”,根治贪官,更应该做到“三个清楚”:一是应该清楚滋生贪官污吏的是什么土壤,对这种土壤该如何“换土”;二是应该清楚给王立科一路当保护伞的都是什么人物,该如何将他们钉上历史的耻辱桩;三是应该清楚如此滋生贪官污吏,到底制度建设上出现什么漏洞!
古训讲“亡羊补牢”,其贵在“补牢”。反腐败不是“割韭菜”,如何用制度扎紧篱笆,真正做到“补牢”,才“犹未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