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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这是人血馒头最恶毒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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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庆节,万秀玲接到了14岁的女儿汤兰兰的电话:

  “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万秀玲第一反应是不信,怀疑女儿是不是有对象了,然后,她想要接女儿回家。

  再然后,汤兰兰在一对好心夫妇的帮助下,亲手写了一封震惊世人的检举信。

  汤兰兰说,自己从6岁开始,

  就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

  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汤兰兰在检举信里说:

  “我被爸爸强奸时,妈妈看到没管;

  我被爷爷强奸时,奶奶看到没管;

  我被表哥强奸时,表哥妈妈看到没管……”

(汤兰兰交给警方的举报信)

  可能是善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吧,我没办法想象,怎么会有亲生父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

  更没有办法想象,整个村里的人都会合伙作案,一起强奸一个未成年的少女!

  所有人都对此保持沉默,默默看着这个女孩被欺凌、被侮辱、被虐待!

  这个案件当时震动一时。

  但因为案件持续时间太长了,汤兰兰又年幼,取证困难。

  嫌疑人百般抵赖,并且合伙串供,最后定罪的只有11人。

  并且大部分都只判处了5-10年的有期徒刑!

  看了这个我真的想说,我国法律对这群人渣是不是太仁慈了!!!

  汤兰兰被性侵的时候,她才6岁啊!!!

  案件事发的时候,她也不过才14岁!!!

  她被自己的爸爸和爷爷,包括大半个村子里的成年男性,持续性侵、轮奸了整整8年!

  甚至,在暴露出来的案卷里写到,在轮奸的时候,他们还往汤兰兰的下体里塞茄子、黄瓜、甚至辣椒!!!

  甚至,汤兰兰的爸爸,多次叫上村民来自己家,跟他们说,可以“让我姑娘陪你们玩玩”,而她妈妈则在一旁附和“玩的话,可以,要给钱”,然后,他们只需要花50块钱,就能够跟汤兰兰发生性关系!!!

  汤兰兰不从,就会被爸妈绑起来狠打!!!

  一直打到她服从为止!!!

  这8年里,这个女孩经历了怎样充满了恐惧和绝望的日子?

  这个案子中,唯一让我感觉到温情的,是涉案的所有公职人员,他们第一时间出动了警力,抓捕了所有的嫌疑人,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他们不屈不挠地调查取证,然后依法判决。

  当地的户籍警,甚至开了先例,将汤兰兰的户口从她爸妈户籍上迁走,给她安排了新的身份和住处。

  根据判决书上显示,汤兰兰的指定监护人是市妇联办主任和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我真的很欣慰,这些公职人员,没有因为汤兰兰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就敷衍了事,他们给与了最大的善意,给这个从地狱里爬出的女孩一线生机。

  而这一切,都被一帮记者媒体律师给毁掉了!

  彭拜新闻发了一篇报道,言辞凿凿地质疑汤兰兰案情有疑点,行文走向,认为汤兰兰诬陷了全家人。

  最过分的是,把她的个人信息曝光在网络上,呼吁她站出来“说出真相”。

  还整个村子里的人一个“清白”,如果汤兰兰不肯出面,那就是有猫腻,就是刻意栽赃!

  网络上流传出一张跟澎湃新闻记者王乐沟通的截图,对方问她:小姑娘的人身安全怎么办?

  王乐说:这不是新闻记者需要考虑的。

  为汤兰兰案件煽风点火的,不止澎湃新闻一家媒体。

  更叫人叹为观止的,是凤凰资讯发了一篇评论:

  《知情人披露重要信息 汤兰兰强奸案背后疑点重重》的文章,这篇文章的逻辑可以说是叫人目瞪口呆了。

  这个整个童年在噩梦中度过的女孩子,还没有到24岁,刚刚逃离了魔窟还不足10年,或许,她的整个余生都要被那样的恶魔纠缠。

  在遇见了一群正义和善良的人帮助下,她好不容易鼓起了所有的勇气,考上了大学,有了工作,或许也有了男友,可以过一个正常的女孩子该有的生活。

  却再一次,面临着将要被另外一群恶人拉进地狱的危险!!!

  甚至,他们认为自己的举动是在追求新闻理想,追求媒体正义!

  人血馒头不是这么吃的啊!!!

  正如某位网友所言:保护一个被性侵的小姑娘需要动用公安检察院法院一大群人抓捕搜集证据诉讼审查判决四年时间一审二审特批隐姓埋名转移户籍,而再一次杀死她,只用澎湃新闻新闻记者 王乐轻飘飘一篇《寻找汤兰兰》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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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学学的是新闻专业,我曾经在电视台做过社会新闻栏目的实习,曾经写过社会新闻的评论和报道,我深深地记得,我们有一门课程,叫做《新闻伦理》。

  身为一个媒体人,她连最基本的保护强奸案受害人隐私都不知道吗?

  “曝光强奸案受害人隐私,无异于二次伤害。如果受害人隐私受到尽力保护,那么性侵报案率就会改善。”

  而这个记者,不仅仅是没有新闻伦理,她连做一个人最起码的同情心和良知都没有!

  更让我难过的是,在我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的时候,看到微博@我不是谦哥儿发了一条读者私信。

  因为媒体公布汤兰兰更改户口之后的户籍信息,一位20年前受到4年侵害的姑娘,在看到澎湃的消息后,跳楼自杀了。

  侵害她的人,今年出狱。她对朋友说,我看不到希望了。

  是啊,被法院定性的大规模强奸案都能被媒体洗白成“冤假错案”,被政府保护起来刻意隐匿户籍信息的受害人都能被媒体找到现有的所有身份信息,那又怎么能对这个世界绝望呢?

  媒体为何突然开始为一桩10年前就定案的强奸未成年人的案子翻案?

  人民日报公布了五大连池汤兰兰案事发地点)市委政法委回应:出狱后的汤兰兰妈妈,串联曾经强奸自己女儿的同伙,连续上访,并且借助媒体(对,点名批评就是@澎湃新闻 @新京报 @凤凰资讯网 等),还找了律师试图向当地政府部门试压,想要翻案,然后换取国家的高额赔偿金。

  汤兰兰6岁时,这位亲生母亲万秀玲,把自己的女儿用50块一次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村民奸污,用暴力和恐吓的方式,让她忍受了8年的持续性、极度残忍、多人参与的地狱般的生活!

  如今,汤兰兰24岁了,刚出狱的万秀玲,又想要找出那个回归正常生活,逃离了自己魔爪的女儿,想要逼着她现身,给自己和同伙翻案,换取国家赔偿金!

  你是她妈妈啊!是她妈妈啊!

  怎么能这么残忍???!!!

  你已经杀死她一次了!

  难道想要再重新把她拉出来再杀死她一次吗?

  (汤兰兰、汤母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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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素媛》里,真实地再现了幼童被强暴之后的所有残忍现状。

  比身体上的伤害更残忍和可怕的,是得知消息后,蜂拥而来的记者一路围追堵截,是需要有胆量站在被告席上重新诉说一遍被强暴的经历,亲手指认凶手,是那个强暴幼女的禽兽只判了12年(汤兰兰案中的强奸犯判的时间更短)。

  还有哪怕恢复后,也无处不在地被围观、被人指点和非议。

  素媛还有一直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妈妈守护,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她遮挡外界所有的伤害,给与她充分的关注和鼓励。

  而汤兰兰,她的爸爸妈妈呢?

  她的爸爸,是第一个强奸他的男人!!!

  她的妈妈,把她当做雏妓推出去赚钱!!!

  更可怕的是,媒体质疑案件是冤案的逻辑居然是,怎么可能会有亲生父母这样对自己的孩子?

  可汤兰兰,却不是第一个被这样对待的女孩!

  这几天看了大量有关汤兰兰案件的各方报道,还有案卷,我真的非常非常佩服她,这个女孩,在常年被多人用极其残暴的方式性侵的情况下,也依然没有放弃自己,拼尽全力从那个地狱里逃了出来。

  是的,她没有精神失常,没有自杀身亡,相反,她亲手写了一封举报信,将自己的父母亲人还有邻居们全部告上了法庭,用公平正义的方式惩罚了他们,在结束了噩梦一般的生活之后,她抓住了生命中的所有善意的光芒,考上了大学,这样的勇气和毅力,我真的,真的,非常敬佩!

  可万万没有想到,这却成为媒体质疑她的理由。

  用心之险恶,叫人忍不住爆粗口:

  除了赚流量之外,你们到底还是不是人???

  在某些人的眼中,被性侵的女孩,除了发疯和自杀别无生路可走是吗?

  如果没有自杀,她就是荡妇、骚货、下贱是吗?

  为什么别人都没事偏偏找她,还不是因为她故意勾引人家?

  被强暴是因为你穿得太少了吧?

  社会对于性侵受害者的偏见,导致很多受害者在被性侵后不敢声张,宁愿忍气吞声,这也进一步助长了强奸犯的罪恶行径!

  还记得我们写过关于林奕含的文章,那个在幼年时候遭到老师性侵的美丽又有才华的女孩,多年饱受抑郁症的折磨,最终不堪重负,依然选择了自杀。

  林奕含的自传体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写道性侵他的老师李国华的心理: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会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自己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林奕含曾经接受采访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不是集中营,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白夜行》里的雪穗,也曾经经历过被亲生母亲出卖给有恋童癖的男人性侵赚取生活费用,她一生都没能走出这样的绝望和黑暗: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我的人生就像在白夜里走路。

  虽然遇见了禽兽一样的父母,但真心庆幸,汤兰兰后来遇见的当地公职人员都是好人,保护了这个女孩平安地活了下来。

  他们之于汤兰兰来说,或许正是那一点微弱的光芒,指引她朝着更光明和美好的方向走去。

  我只希望,有机会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不要转发任何包含汤兰兰个人信息的文章,尤其是那几个无良媒体的新闻。

  如果你发现汤兰兰在你身边,不要声张,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打扰她,不要歧视她,不要议论她,不要用任何不一般的态度对待她!

  请给与你最大的善意,保护这个从地狱里走出的勇敢女孩!

  P.S.

  我旗帜鲜明地站队,我不认为这个案子有翻案的可能,10年前,历经4年的调查审判,定罪了11人,受害人是一个14岁的女孩,有过多次性行为和堕胎的医院证明,那群人渣要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

  特么难道是人家女孩子自己捅了自己,然后诬陷给全家人还有邻居们吗?

  如果真的怀疑是冤案,请拿出证据,请去找法院,放过那个被性侵的女孩吧!

  文 | 老妖:犀利言辞柔软心,微博@老妖要fighting,微信公众号@好姑娘光芒万丈(ID:laoyaohuibao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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