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的新闻冲上了热搜。
媒体称此举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平台经济依法实施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
这样的说法未尝不是有一种“丧事喜报”,似乎反垄断是有了舆情才去查,查完之后“罚酒三杯”;精英们讲“依法治国”,这难道不是背道而驰?
笔者的印象中,在近些年相关的公共舆论事件,知网除了翟天临事件,几乎没有不是处于被公众谴责位置的。
2013年,中山大学某教授的一篇《十问数字出版商!!!》,直指数字出版商的垄断行为,批判其在销售模式、定价策略、使用规则及合同条款等方面的不合理;
2013年底,因知网大幅涨价,云南省多所高校停用中国知网;
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相继宣布,因知网涨价,停用或准备停用知网;
2017年,作家汪曾祺的子女起诉知网侵权;
2018年12月,太原理工大学也因续订价格分歧,宣布暂停使用知网……
2022年4月8日,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一则邮件显示,因知网近千万续订费等苛刻条件,导致续订谈判艰难,知网中断中科院对CNKI数据的使用权限。
即便是翟天临事件,知网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光彩的角色,只是说明了大学生为了交论文拿学位被迫要使用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反过来衬托出“不知知网为何物”的翟天临的博士学位“来历不明”。
天下苦知网久矣,到今天才正式调查知网“涉嫌垄断的行为”,这响应速度也够可以了。
不过,笔者疑惑的是,“知网垄断”是核心问题吗?
与知网功能类似的网站还有好几个,比较有名的还有维普和万方。不过这些年因为知网搜集到的数据越来越多,愿意与知网合作的大众阅读类杂志、学术期刊也越来越多,这就逐步形成了一个“正反馈”,奠定了知网的垄断地位;借助这个地位,知网肆无忌惮地提出了排他性的苛刻条件、不断提高服务价格,对知网“反垄断调查”的缘起也正在这里。
然而,我们假设:如果知网无法垄断这些杂志、期刊的数字出版服务,而是由不同的数字出版服务商对接不同的杂志、期刊,我们想要完整地检索相关内容,就必须要同时向几家数字出版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用;而即便是几大服务商都完整地采集了杂志、期刊内容,几大服务商也完全可以联起手来共同抬价。
这就类似爱优腾这三大视频平台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影视剧资源,你想看不同的剧,就得买不同平台的会员;而这三大平台尽管存在竞争关系,但会员涨价、付费点播这样的手段却是几乎同步的。垄断固然对消费者不利,私有制下的反垄断就真的能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人们的目光都聚焦于“反垄断”的时候,就忽视了更为本质的“所有制”问题。
当然,拿影视平台跟数字出版平台类比,本身也是不恰当的。影视业本身是充分市场化、私有化的,它按照市场规则无可厚非。而数字出版却是带着相当重的公共服务品性质,为了促进学术交流、技术进步,这样的公共服务品本身应该是普惠性的。
哪怕按照市场规则,要保护所谓的“知识产权”,那也顶多是向原作者和原出版单位支付了基本报酬,以及数字出版平台运营所需的基本服务费,绝不应该拿“公共服务品”来牟利、甚至是牟取暴利。
而同方股份公司财报显示:2020年,同方知网主营业务收入11.6亿元,毛利率为53.93%;仅2021年上半年,同方知网主营业务收入4.9亿元,毛利率高达51.3%;最高年份更是高达72.1%。
即便如此高的利润,知网也并未获得作者许可,也没支付稿费。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成了一个欺骗性的说法,知网仅仅起到了阻断知识分享,抬高学术交流成本的客观作用。
而更为奇葩的是,在中国大陆从事数字出版服务、号称“中国知网”的,同方知网竟然还是一家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的离岸注册的纯外资企业。
知网的来历大家都能查到:
1996年年末,清华大学主办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创刊仪式,学术界、图书界、信息产业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参会;
1998年,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正式成立,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系统工程全面启动;
1999年6月,中国知网正式成立,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中国音像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之初即得到教育部、中宣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计委的大力支持,并获市、部及国家级的多个奖项。
正是靠着各种公器的支持和背书,知网才铸就了“全球最大中文学术数据库”这个绝对垄断地位,换句话说,知网本来是国(全)有(民)资产养大的儿子。
尽管人们可以查到100%控股“同方知网”的纯外资企业“知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最大股东仍然是纯国有资本——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11%,但知网国际其他的股东背景,国内民众几乎难以查到。
企查查的信息显示,“同方知网”的成立时间是2004年。巧合的是,作为曾经的清华大学校产的同方,与其他几个类似“出身”的企业,如中科院的“联想”、北大的“方正”,几乎在前后脚实现了私有化改制,尽管它们的第一大股东至今还是国资,但国资早已不是绝对控股,其他股权都分散到了私人和非公资本手中。
根据知情人士挖掘的消息,联想的改制所借助的手段,正是给港商借钱,然后再实现“出口转内销”实现联想的私有化;而清华同方下属的“同方知网”的这种离岸注册手段,除了公众所熟悉的作为避税手段的动机之外,是不是与联想找港商、让香港联想上位有异曲同工之妙呢?是不是也是私有化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手段呢?
联想的事舆论每次都吵得轰轰烈烈,最后依然是没有下文;而同方知网连这方面信息都没有人去详细挖掘,公众的视线反而被吸引到了所谓的“反垄断”,怪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