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南昌陈女士反映她在第三医院朝阳园区顺产后数月竟然发现一条带尾纱布还遗留在自己体内。陈女士是4月26日生的孩子,她于5月9日感觉身体不适,下体有坠胀感,恶露散发恶臭。之后陈女士到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检查,医生告知坠胀感属于正常现象,恶露异味是炎症问题。24日(60天的时候),陈女士在另一家医院检查,医生在其体内发现一块纱布。
问题来了:
问题一,这是顺产,从难度来说,一般没有剖腹产复杂和紧张,纱布主要是用于侧切和胎盘脱落时压出血点的,怎么就能把纱布给忘了?医生和助产士术前术后都不用检查和清理器械用具,不用填写手术清点单吗?为什么就没有发现纱布少了一块?
问题二,这次幸好是块纱布,如果下次是尖锐的手术器具呢?如果因此感染产生并发症最终导致死亡呢?——这样的案例此前并不是没有过。
要知道手术安全核查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手术物品清点也是手术室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为什么会出这原本就不该出的纰漏?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这家医院日常的管理恐怕已经漏成了筛子。难道说,他们的心思压根就没在治病救人身上,那么他们的心思放在了哪里?
问题三,为什么陈女士发现身体不舒服之后在同一家医院竟然没有查出问题。这么简单的问题,按道理不可能查不出来,那么是医生工作的不用心?还是发现了之后有意隐瞒?
如果是前者,则说明该院对工作和病人的敷衍是一贯的;如果是后者,则真的是胆大包天了。
这事真的是陈女士运气好,至少目前没爆出身体有严重问题,但曾经有产妇因此感染而死亡的。所以,这事,单看结果不严重,但从性质而言,非常的严重。
更令人气愤的还在后面,陈女士一方找到院方要求退还顺产费并赔偿,医院是这么回应的,“我跟你讲,生孩子是不是自己生?是自发性的生孩子,是吧?不是医院求你们生孩子,是吧?”双方一番争论之后,妇产科万主任给出3000元营养费的处理意见。
据天眼查,南昌市第三医院其实就是江西乳腺专科医院、南昌市妇幼保健院,登记为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为南昌市卫健委。
什么叫不是我们“求着你们生孩子”,这是一家医院该说的话吗?是一家本该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的公立医院该说的话吗?合着不是该医院操作失误出现医疗事故的问题,反而是陈女士要生孩子的错了?怎么就敢这么理直气壮?!
然后,那态度就是,反正你也没啥事,给你3000块钱买点补品算了。得,要不给相关的医护人员每人体内塞块纱布,也塞它个60天,然后每人给个3000元补贴了事?
这流氓作风,也和莆田系医院大差不差了。
这事昨天在网络上一曝光,当地卫健委就回应了,确有其事,初步调查是助产士操作失误导致的,目前已经暂停该人执业,之后还会根据进一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是止步于此?还是进一步处理、追责并整改?让我们拭目以待。
至少李女士合理的赔偿和道歉不能少,对医疗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不能少,对整个体系的改进都不能少。
更重要的是,必须要追问,“为人民服务”在某些医院那儿怎么就给丢了?它们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否则,就是用助产士的“失误”和“暂停执业”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处理也没比3000块钱高明到哪儿去。
反正过几天,这是又没啥热度了。
那样的话,别的类似的医疗事故一定还会在这家医院重现,下次病患可不一定还有命来医院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