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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他们辟谣了自己的辟谣!

  毫无疑问,最终结果是黑龙江封禁奶茶店1天的那三个胖人,并非冒充者,而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

  最新通报已经出来了,带头的王某某记过并“建议调离队伍”,另外两个同伙则是用上了“骂两句”这种高端的处理方式,至于这三个人的顶头上司,别担心,会有人找他“聊两句”的……

  有人笑骂,如此处理无异于罚酒三杯。

  我笑了,那他们哪里舍得,这顶多算罚茶三杯,而且非周公子20万一斤的茶叶不罚。

  此事最让我觉得无法接受的,还是过程。

  11月10日,黑龙江某县当地市场监管局的三名执法人员挺着肚子走进一家奶茶店里,女服务员说:欢迎光临,扫一下码。

  没想到该监管人员当场发飙,称女服务员第一句就该说“扫码”,随后他亮出自己的身份,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那闪耀高光的瞬间,就像饿狗十年初遇翔一样。胖人转过脸去,享受那万人瞩目的时刻。

  实际上,这会儿他确实万人瞩目了。

  而女服务员呢?孱弱,无助,慌乱,只能尝试说“自己马上把老板找来”,希望可以等一下之类。

  可怜啊,她哪里会知道,恶狗初遇翔时的激动,尤其这种饿了十几年,遇到的还是翔山的饿狗,两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果然,那名带头的“执法人员”不可一世的说道:晚了,你晚了,今天关门。

  随即掏出了封条……

  奶茶店是有监控的,监控视频传播的速度之快难以想象,人心不可欺,人民更不可欺啊。这种时候转发视频的那些人,眼里、心中只有愤怒、同情与群众最懂群众的守望相助之心。

  面对此种情况当地不得不立刻做出回应,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奶茶店,称:是个“误会”,视频里的“执法人员”是假冒的。

  假冒国家执法人员,还穿着制服,那可是大罪,最少也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过来,如果他们真是执法人员,那顶多算个工作态度问题,批评两句或者开除即可。

  所以你要说他们是冒充的,网友倒也不是不肯买账:坐等看那三人被判刑呗。

  于是在记者的致电中,当地又回应:感谢监督,正在调查。

  当天晚上,当地政府官网上再度发出通知:三人确实是执法人员,已经对他们进行处理。

  这变幻无常的行为,哪里还算得上官方通报。

  果然,他们选择了代价最小的方法来进行辟谣。

  可问题是,要不要对之前“是冒充的”这种造谣进行处理呢?不要说“误判”,这特么怎么可能误判,话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说出来的,也就是那三个大肉的同事,天天处同一张桌子上搓麻将,回过头不知道谁是谁?搓的太认真,没时间抬头认认人是吧,连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同事都不知道,咋的?市监局招工不会外包出去了吧,还是说公司规模太大,绵延数千里?

  当地当然想息事宁人,但第一波回应已经把人恶心到了,如果最后仍然没有让众人心服的处理方式,那恐怕诟病会在茶馆里成为说书人永久能引用的笑话。

  最少最底线,这三个人也要严肃处理,而不是骂两句了事;那个称他们是“假冒国家执法人员”的同伙也要处理,用官方的形象造谣糊弄群众,难道不算事?还有那三个人的顶头上司,开什么玩笑,养这种货色欺行霸市,不需要负责任吗,谈个话就了事?

  其实除了言语,这个发话之人的神情举动也是让人愤怒的源头。你们可以去看看,从头到尾,那家伙都是侧对着女员工。

  执法,就好好执法,面对面是基本的尊重。反过来,则是一种“根本看不起你”的态度。

  就像是上位者对于下位者的不屑一顾:你赶紧的吧,收收收拾关门,别浪费我的时间。

  哥们,你只是个市监局的工作人员,有必要把逼装到这种程度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特么是清朝皇帝穿越到21世纪微服私访来了。

  人们为什么愤怒,一是仅仅有一点小权就故意刁难普通百姓,那有大权的还了得?谁怕自己成为下一个;二是执法态度张扬跋扈,没有一丝一毫的平等可言;三是做错了还不承认,还弄出个“是冒充的”理由来糊弄老百姓,错上加错,错的离谱。此情此景,闻者谁能不愤怒?

  群众要的,无非是个态度,但某些人却连个态度都不愿意给,因为他们放不下高傲的姿态。

  这让我想起了《三国演义》里一个情景,话说曹操出兵伐张绣,过一麦田。下令“凡践踏者,并皆斩首”。老百姓欢喜称颂,而十几万士兵却静静地看着曹操装逼……你背地里是啥样人我们还能不知道吗?连特么出兵伐张绣的原因,都是你曹公给人张绣戴了绿帽子,装什么圣人。

  然后连曹操的马看不下去了,驮着曹操“窜入田中,踏坏麦田无数。”

  前一刻还虔诚跪拜在路两边的百姓也一脸懵逼,士兵们则面面相觑,装x装雷劈了吧?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了吧。

  这时候曹操枭雄本色,展露演技,招呼行军主簿定自己的罪,还要当场拔剑自刎,最后为了体恤下属的不忍,曹公自刎了几根头发,说“权当以发代首”……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原来头发能代替头,难怪这年头剃发都说成剃头了。

  可即便如此脸皮厚的曹操,他都给了周围老百姓们一个说法,先“叫主簿定自己的罪”,属于定罪环节;然后是“拔剑自刎”,属于处理方式;虽然最后“奈何众将士相劝”有点不要脸,可怎么说曹公也是冒了风险的。

  而此次奶茶店事件里的某些人呢?自己出了问题,直接跳过拔剑自刎的步骤,也不需要“众将士劝解”,你眨个眼,他已经下完台在宴宾请客了。

  如果不是“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最低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影响严重更可能会被判到3-10年的话,难道这会儿他们不该是在开展一场以“感谢”作为主题的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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