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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溪:跳出爱国主义的迷雾

  【刘继明点评:本文言简意赅,论证严密,重点甄别了国家与国家机器之间的区分,而且联系最近舆论备受争议的治安处罚处修订条例提出了无产阶级的爱国观、民族观,是一篇短小精悍、观点鲜明的议论文】

  谈到爱国主义,不少人头脑中仍是模糊的,容易被媒体所裹挟。我们要把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跟国家机器区别开,前者是指国家的文化、历史、山川、人民等,而后者是指这个国家的统治机器,包括统治集团、军队、警察、监狱、法律等。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其经济上的统治地位而不得不建立起来的暴力机器,以确保其在政治上也占统治地位。

  爱国和爱国家机器往往是不一致的。

  例如在民国时期,国家机器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腐烂无比。统治阶级对外屈膝卖国,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对内镇压人民,对群众巧取豪夺。难道让中华民国的群众去拥护这样的政府、去爱这样的国吗?他们肯定是爱不起来的。

  在毛主席时代,爱国和爱国家机器基本上是一致的。当时的国家机器是为了维护工人农民的利益组织起来的暴力机器。因而对工人农民来说,爱国和爱国家机器是一致的。

  所以,我们要明确国究竟是谁的国,是代表哪些人的利益的。杨白劳是不会拥护黄世仁的统治的,也不会拥护黄世仁们代表的那个国的。

  工人农民要清除头脑中的民族主义幻想,不要宣传机器一发动爱国主义宣传,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下一秒就奔上战场誓死捍卫马云柳传志的亿万财富。一定要冷静下来,时常回顾和思考茶馆中常四爷的话语:"我爱咱的国呀!可谁爱我呢?"

  最近舆论场上也出现了一些引起热议的话题,其中有一个就是治安处罚法中关于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感情的修订。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而制定的。因此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法就是无产阶级的,统治阶级是资产阶级,法就是资本家们的。

  把民族感情写入治安处罚法中,我们可以联想到一些典型的侮辱民族感情事件,这在近四十年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了的。从这一点上讲这一修订似乎有必要。但我们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跟弦,资产阶级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占得上风,绝不会把阵地拱手相让。因此毫无疑问这一次治安处罚法的变更会被利用,会被某些人操纵,在法律实践中转化为宣扬所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来转移阶级矛盾的工具。

  所以我们站在工人农民的立场上,要有所作为。要利用这些条例进行斗争,比如不组织纪念甚至也不准许民众纪念毛主席是不是在伤害民族感情?在媒体上宣扬美国所谓"普世价值"是不是在侮辱民族智商,伤害民族感情?对内用所谓"文本平衡"的高招愚弄群众是不是在伤害民族感情?

  因此,我们同志要保持警醒,坚持斗争。最后还是主席那句话,"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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