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今日头条邀请参加讨论“民营企业家与资本家的区别在哪里?”我认为:根本就不存在“民营企业家”与“资本家”的区别问题。
这是一个伪命题!其理由如下:
“民营企业家”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偷换概念,模糊不清的。
在我们国家,只有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平时所说的“民营企业”,其实就是属于“非公有制企业”,或者将其称为“私营企业”。
因为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并不属于民众所有,更不属于全民所有。
“民”一般来讲是民众的意思,应该属于集体概念。
而“民营企业”的“民”指的是什么?是民众吗?当然不是,明明是个人的私营企业,却故意说成是“民营企业”,是不是属于故意模糊和偷换概念?
所以将其称为“民营企业”,是既不科学又不确切,属于含糊其辞的概念。
“民营企业主”生产经营稍大一些的应该等同于“资本家”。因为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
有人故意的将“私营企业”改称为“民营企业”,就是为了回避“资本家”这个概念,只是为他们换了副“马甲”而已,其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是故意的模糊生产资料“公有”和“私有”的区别。
“民办”应该与“官办”相对应。而我们的公有制企业,根据我们的宪法所讲,也是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就算是现在经常讲的“国有企业”,也与封建社会中的“官办”企业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在官方文件和媒体上也从来没有将“国有企业”称为“官办企业”,如此,又何来的“民营企业”这个概念?
至于说“民营企业家”,就更有些荒唐可笑了,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评定过“民营企业家”这个职称,更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有些“民营企业家”的帽子,纯粹是有些媒体或个人出于某种目的,给他们硬性戴上的。
比如恒大的老板许家印就曾被称为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现在看来,这种称呼就成了一种讽刺和打脸。
将他们称为“非公企业主”或者是“私营企业主”,则更为科学和切合实际。
即便是民间将一些“非公企业主”称为“民营企业家”,也是因为他们为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象任正非、曹德旺等也算是名副其实。
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民营企业家”和“资本家”的区别问题。
这个题目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而且我严重地怀疑出这个题目的人,是别有用心、故意引导、先入为主、夹带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