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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之说:活力与秩序如何平衡拿捏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统一。

  这一期的《红旗文稿》刊登了杨颖的文章《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值得我们对这一关系处理进行严肃的思考。

  10月1日出版的第19期《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在这篇重要文章中,总书记从“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战略与策略的关系”、“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的关系”6个方面,深刻阐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的一系列重大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谈到如何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对于如何科学认识和有效解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这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全局,因此,必须全面、系统、深刻地把握其辩证统一关系,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论述,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举足轻重。须知, 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提供环境支持,是社会焕发活力的前提和保障,社会活力为人们有序参与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动力,活力的迸发则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秩序的提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活力是目的,秩序是前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必须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充分激发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的活力,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推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活力与秩序”这对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它之所以成为“世界性难题”,一是表明为世界各国治理所困扰;二是很难彻底解决。在治理实践中,政策经常会揺摆不定,“刑乱世,用重典”,要么牺牲了活力,搞“无政府主义”要么牺牲了秩序,很难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顾此失彼的结果,要么越来越僵化,要么越来越乱套,最终影响可持续发展,危及到国家长治久安。

  综观世界治理现状,其实,都是围绕“效率与公平”的制度偏好而展开的。由此,衍生出“活力与秩序”这一矛盾范畴。效率带来活力,而公平带来秩序。市场经济原则鼓励竞争坚持效率优先,而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则更多强调公平。如何处理好“做蛋糕”与“分蛋糕”的“效率与公平”关系?一直是很头痛问题,考验执政者的执政水平。从这一主体关系出发,派生出“活力与秩序”这一矛盾便凸现开来。

  长期以来,中国的治理思维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左”与右的思维一直在左右着意识形态,不断岀现左和右的干扰。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过左”与“过右”都不正常,都不利于“活力与秩序” 的有机统一。

  活力与秩序当然不是对立的,在实践过程中,活力与秩序是可以平衡,相互促进的。如何从“一放就乱、一乱就抓、一抓就死”的治理周期律的“怪圈”中走出来,考验我们在“时、度、效”上的治理拿捏与把握能力。

  一个阶段虽有一个阶段的“政治正确”,但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对“政治正确”的理解,容易出现偏颇,常常陷入了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泥坑,缺乏执行理性与弹性,要么统得过死,要么放得过宽。“过正”、“过头”、“过猛”,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散的现象时有发生,理想的“贞观之治”总是好景不长。

  我们要正确理解毛主席在特定历史时期所说的 "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就不能矫枉"的话,“过正”是针对现实反弹而言的。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稳中求进,行稳致远,围绕“可持续”做文章、出政策、下功夫。当年毛主席在分析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这一矛盾时指出:“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可能地克服消极因素,并且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现实需要。”也是统一战线的工作指针。

  毛主席还多次强调说:“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并认为“这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

  毛主席的话,指导当前,照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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