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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惊:只因写信举报县委书记就给判罪吗?

  据经济观察报2024年1月12日报道,年逾75岁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因写信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在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被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到这个新闻,让我这个在纪检战线工作过二十五年的退休干部,感到很震惊!

  这里必须要先弄清两个问题是:

  一个是,唐山这位退休干部马树山只是因为举报县委书记而被刑拘起诉?

  另一个是,马树山举报后,被他举报的县委书记李贵富经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后,认定马树山所举报的问题不存在,是捏造事实,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才被刑拘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吗?

  为什么要首先弄清这两个问题呢 ?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也就是说,对国家工作人员,每个公民都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

  在没有对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之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力认定举报人是所反映的内容是虚假的,是不存在的,更不能认定举报人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而对其刑拘和起诉。

  我想关于这一点,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公检法都应该明白这一点吧。

  如果,对举报人马树山对被举报人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所反映的问题,经过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后,认定举报人所反映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那就应该对被举报人依据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举报人进行表扬,他是为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

  如果经过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后,认定举报人马树山报反映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是捏造,是诬陷,再根据被举报人的意愿,对举报人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而对其刑拘和起诉。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马树山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再看看此案的具体情况,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的两项罪名分别是:

  诬告陷害罪一项,包括“2023年8月8日、9月4日、10月15日、28日、11月12日、12月4日,马树山以‘迁西县委、县政府两大院部分党员干部、迁西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部分党员干部’的名义,先后向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唐山市委书记邮寄举报信,捏造并告发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从2023年春节开始搞了一个上几千万元的城关各个角落的亮化工程,直到2023年6月才终止,包括在城关大街小巷制造不必要的宣传广告费达上亿元。面对迁西县财政状况到了崩溃边缘,李贵富不惜重金也为了个人捞钱,大手大脚,搞了一次迁西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形式主义腐败举动’……”等等。

  诽谤罪一项是,2023年12月3日,马树山“将2023年8月8日、10月28日、11月12日的举报信连同‘举报我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在政治生态人事任用上的不正常、不正当的腐败问题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举报和说明’、‘迫切呼吁县政府有关县长和县城乡建设住建局、栗乡街道办党工委领导应及时停止我县城关内主街道进行亮化工程的举动’两封信邮寄给30名迁西县委县政府、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捏造并散布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乱作为,与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搞人事腐败……”等等。

  第一,我们先了解一下马树山的基本情况及他举报县领导的动机是什么?是出于公心还是私仇?

  据观察网记者到马树山的老家调查后在文章中反映:

  马树山,1948年6月出生,河北唐山迁西人,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科级退休干部。根据我们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是在2008年左右退休的。

  记者看到,马树山家中的客厅以及一间类似书房的房间里,摆满了锦旗、获奖证书、照片,包括迁西县代各庄村村支部、村委会赠送给马树山的“捐资助教办文艺 回报家乡赤子心”的锦旗,以及河北省级部门给他颁发的“河北省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荣誉证书等等。

  马树山的妻子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退休之后的马树山非常热心公益,一直用他不多的退休工资,拿去捐资助学、扶危济困,也支持当地的乡土文艺工作。

  同时,马树山还“爱管闲事”,“七十多岁了,尽管有心绞痛、腰椎间盘突出等毛病,却经常骑着他的自行车出门溜达,走村串户,了解民意民情。回家时,往往搞得‘一身泥水一身汗’。我常笑话他,能不能少出去点,好给家里省点水、省点电。”

  老马经常骑的自行车

  马树山的邻居们谈起他,也说这是个难得的好人,总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还喜欢“打抱不平”,而且“干劲十足”,“完全不像70多岁的样子”。

  河北省市县三级媒体也大力宣传马树山的先进事迹,这包括:2014年,《唐山劳动日报》刊发《“迁西好人”马树山: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一文;2015年,河北省级重点新闻网站“长城网”刊发《马树山和他的圆梦“五部曲”》一文;2016年,河北省文明办发布《马树山:热心公益 用行动谱写晚霞风景 》一文;2020年,迁西县融媒体中心又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迁西好人”马树山 》。

  有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对于上述指控的内容,马树山承认其中有一部分信件确实是他写的,另有一部分内容是不知道什么人,从院墙外扔到他家里的,然后他随附在自己写的信件里一起寄出。

  马树山的妻子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她看到过马树山在那间有炕的房间里,伏在桌子上写信,“有时候写到(凌晨)3点、4点、5点,他说写那些信,是为了迁西好。我就讲,你这么能耐为啥不去当县长?”

  马树山的其他家人还告诉记者,马树山不会用电脑,也不会用智能手机,所用的手机还是一款“老掉牙”的“老年机”。他们推测,马树山是把那些手写的信拿出去复印或者打印,再寄出去的,“他是一片公心,想为了迁西好,他这么大的年纪了,怎么可能还想要去图个啥?”

  第二,我们再了解一下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据文章反映:现兼任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生于1965年9月,曾任唐山市丰南区副区长、唐山市丰润区区长、唐山市遵化市委书记等职;2019年4月升任唐山市副市长;2021年8月,转任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李贵富兼任迁西县县委书记至今;同年10月16日,他还当选了唐山市总工会主席。是位副厅级领导干部。

  从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看出,举报人马树山应该是在2008就退休了,而现任迁西县县委书记是2022年才任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人之间不应该有个人恩怨。

  马树山写信反映现任县委书记的的问题,应该是出自公心,是作为一名老干部、老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正常监督。在他寄出的举报信中,不都是他写的,也有其他人写的,可能因为他在当地有名气,“爱管闲事”,敢于反映问题,是出自对他这位退休老干部的信任,才将写好的举报信“从院墙外扔到他家里的,然后他随附在自己写的信件里一起寄出。”

  第三,我们了解一下,马树山写举报信的情况以及他寄出的举报的人被上级有关单位调查了没有?迁西县又是在什么情况下立案的?

  据有关报道,马树山最早写出的第一封举报信是2023年8月8日。这期间,并没有看到上级有关部门对马树山举报的县委书记李贵富进行任何调查,这就是说对马树山所反映的问题是真是假,是不是存在诬告陷害和诽谤并没有做出任何认定。

  记者了解到,迁西县委办公室报警称,2023年12月,迁西县委办公室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县委办公室在没有经过调查就认为马树山所反映问题是“无事实依据”,就开始抓人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们有权力认定吗?

  据马树山的妻子向记者回忆道。2023年12月8日,“正好是中午12点,突然来了几个警察到我们家里来,把他给抓走了。当天晚上他没有回来,第二天就通知我们,他被刑拘了。”

  2023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8天之后,即2023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不能不说,迁西县有关机关部门办事效率真是够高的,各部门的协调也是够快的。

  可遗憾的是,马树山的举报信从2023年8月8日寄出,到12月8日被抓长达整整 四个月,却没有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更别说调查了解了,两相比较差距也太大了吧?

  据观察者网文章还透露: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也称,这些举报信“严重破坏了迁西县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所以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了迁西县公安局。

  这话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是举报信“严重破坏了迁西县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还是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调查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别将问题搞颠倒了。

  在我看来,举报人马树山向上级有关部门正常的反映问题本来是行使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是不是存在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应该等到上级有关部门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了解,做出认定后再说,而不能根据县委办公室收到举报信后,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认定说马树山所反映的问题是“无事实依据”就高效率地抓人、起诉、开庭。这种做法明显有违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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