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先富带后富”是不争的事实》。该文认为,“先富带后富”主要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实现的:一是表率作用,大家看到有人先富了,就积极向他们学习,结果也富了。二是先富者在贫穷落后地区投资办企业,促进和带动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三是先富者投资办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使这些到企业工作的人富了起来。四是先富者创办的企业,每年向国家缴纳的税费,政府会将一部分税收用于公共福利和民生开支。五是先富者直接向社会公共福利和民生事业捐款。
我看了这篇文章后,觉得这些年先富者在这五个方面做的事例确实举不胜举,可是为什么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还是觉得自己穷呢?
我经过一番思考,觉得该文所说的“先富带后富”的五种途径,其实都不能真正实现“先富带后富”。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广大人民群众想要的是共同富裕,党和国家领导也说了,要通过“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而这五种途径都无法通向共同富裕。下面,让我们对这五种途径来分别作一下具体分析:
先说第一种途径,先富者的“表率作用”绝大多数人学不了。
这些年,先富起来的都是一些什么人?主要是私营企业主、高额投资人和企业高管,以及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如演艺界明星、名导演、名作家、名医生、名律师等),这些人的年收入可达百万元以上。而一般的科技、文艺、教育、法律工作者等,是不会有这么多收入的。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都属于工薪阶层,他们正常的年收入最高也不会超过百万的。
那么,先富起来的那些私营企业主、高额投资人、企业高管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大家想不想学呢?我认为,很多人都想像他们那样富起来,可是绝大多数的人学不了。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社会分工不同。一个社会要有效地运转,需要各种各样行业和职业,如果大家都去当老板、当明星等,那么谁去当工人、当农民、当兵、当各种各样的普通劳动者呢?而这些人是不可能发财致富的。
二是高收入职业的社会容量十分有限,最后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如愿。例如,许多多人也想成为马云、刘强东、马化腾这样的大老板,也想成为范冰冰这样的演艺界明星,可是谁要想如愿,就必须要有雄厚的资源,如经商的资本、超群的才能、竞争的本事(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可用的社会关系等,而绝大多数人是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所以,虽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去创业,可是只有少数人创业成功,就是创业成功的这些人也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能成为大老板,就像有的网民说的那样:“创业的终点是负债,老板的终点是老赖”。
而要想成为范冰冰这样的演艺界明星就更难了,不仅需要自身的努力,而且要有天赋的条件、竞争的本事(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可用的社会关系等。许多少男少女虽然也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有些女艺人甚至奉献出自己的身体,但最终也没能成为范冰冰这样拥有几十亿财产的演艺界明星。2018年,社会上传出范冰冰偷逃巨额税款被罚 8.84 亿的消息,后来她居然没有坐牢!有关方面解释说“只要及时补交税款和罚款,就可免于处罚”。我就想,偷税逃税如同盗窃,为什么有的农民偷了几十元的蔬菜也要坐牢,而范冰冰偷逃巨额税款却能免去牢狱之灾?还是当明星好,当富豪更好!
三是市场竞争必然导致垄断。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垄断,从而使极少数人手中的财富越来越多。例如,目前中国电商平台市场份额占比已经超过了全球市场份额的50%。其中,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巨头是市场份额最大的几家公司,它们在电商行业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这也就是马云、刘强东等人拥有上千亿身价的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你还想学马云、刘强东吗?绝对没门!因为他们绝不会允许出现第二个“马云”和“刘强东”。也就是说,一些人就是有条件学马云、刘强东也不成,市场垄断就会把你扼杀在萌芽阶段!
第二种途径,先富者在贫穷落后地区投资办企业,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他们才是最大的得利者。
应该承认,先富者在贫穷落后地区投资办企业,对于促进和带动该地区经济发展确实是有益的。可是,这种做法并不能通向共同富裕。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先富者投资办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虽然能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当地的GDP和增加税收,但他们才是最大的得利者。
例如,台湾鸿海精密公司在大陆投资企业富士康,虽然对促进内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其中包括最多时曾雇佣了几十万工人,但富士康才是最大的得利者。富士康通过内地给予的优惠政策,共获得了1.2 万公顷土地(相当于1.5个香港)的使用权。2022年全年营收为5118亿元,但一共只交了33亿元的税费。富士康对工人的压榨在国内是非常有名的,在2010年1月23日至11月5日仅仅10个多月时间里,富士康就先后有14名工人因不堪忍受资方的压榨而跳楼。
第三种途径,先富者投资办企业虽然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但是到这些企业工作的员工根本富不起来。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2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340元,只有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0698元)的56.6%。私营单位员工一年工资只有六七万元,能养家糊口就不错了,怎么可能富起来了呢?
其实,大家只要看看那些积极鼓吹、推行民营经济发展的专家和官员们就知道了,他们有哪一个会让自己的子女到民营企业去打工?当然也有例外,也有的让子女到外资和民营企业去当高管,短短几年就加入富豪的行列了。
第四种途径,先富者创办的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费,政府会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障——这个途径虽然有效,但目前却难以解决脱贫致富和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
据有关资料,2023年,全国税收收入15.9万亿元,社保费收入8.2万亿元,两者合计24.1万亿元。其中,民营和外资企业应交税费约占全国税费收入的70%。2023年,全国财政支出274574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83亿元,占14.5%,这部分开支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和保障就业。据此推算,民营和外资企业交纳的税费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开支约有2.45万亿元,全国14.1亿人口人均1738元。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先富者创办的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费,政府会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障,但由于经费有限,只能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而难以解决整个社会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
目前,一些西方国家采取高说收、高福利的办法,除贫困人口外,对所有有收入的人员普遍征税。其中,又以富人为征税的重点对象,征税项目包括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投资经营的利得税,遗产税和房产税等,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社会贫富差距。看来,一些西方国家的这种做法是值得我们在现阶段借鉴的。
第五种途径,富人直接向社会公共福利和民生事业捐增——这个办法有一定作用,但却十分有限。
据媒体报道,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孙达今年3月9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2023年度全国慈善捐赠总数突破2000亿元,其中企业捐赠占60%左右。但近年来,慈善组织募集的捐赠款物未能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左右,慈善事业对调节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功能还显得有限。
为什么先富者捐增的自觉性、积极性不高?因为绝大多数富人都想富了又富,而不愿意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惠及社会。所以,如果有人期望富人大发善心,那绝对是白日作梦——痴心妄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先富带后富”是不争的事实》这篇文章所说的“先富带后富”的五种途径都无法通向共同富裕。我们只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真正做到按劳分配而不是按资分配,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最后说一下怎样才能算“富”的问题。我认为,当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只有其收入和财产达到社会中等以上水平时,才能算是“富了”。而现在有些人却别有用心地故意混淆视听,说什么只要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就是“富起来了”。《“先富带后富”是不争的事实》这篇文章也是持这种观点。如果按照这种逻辑,那么,社会上收废品的,乞讨度日的,甚至小偷和搞诈骗的,等等,也都可以“先富带后富”。可见,“只要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就是富起来了”的这种说法完全是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