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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国企、民企,都是主体的说法,很值得关注

国企、民企,都是主体的说法值得关注

——从三中全会说到国资委的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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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舆论上并没有多大波澜。只有23日有人“不提主体”的说法引起一阵议论。而昨日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国企、民企,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的说法则引人关注。这是在重要场合重要人物口中说出,自然重要了。

  前几天是学者提出,而王宏志则不一样了。王宏志是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是国资委的新闻发言人,这种身份是不允许有个人成分的。王宏志讲了,则意味着他的讲话是有根据的。尤其是这样政治性极强的内容,更尤其的这是出自自于国有经济负责人之口,就使人不得不注意了。

  王宏志的讲话,是7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说的。

  记者问“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有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是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请介绍一下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主要的考虑与安排?”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超出记者提出的问题,主动回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所在。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无论国企、民企,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功能作用都很突出,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对国企、民企的协同发展,国务院国资委一直都非常重视,专门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指导推动国企与民企深化合作、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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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王宏志不说“重要主体”这句话,也是可以的。因为记者没有问主体问题。但是王宏志讲了“主体”,当然也不是不可以的。他是朝前延伸,是讲了为什么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问题。

  “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无论国企、民企,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这个“都是”突破了一贯以来的说法。而且“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这个“大家”,是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当然首先是王宏志本人。

  确实,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变化,看似简单,但企业改革以来的一系列舆论分歧都是与此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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