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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人民日报文章打脸的不光是胡锡进,还有何祚庥们

  胡锡进被个别平台禁言和他的其他账号断更的事件,最近,也成为广大网友关注的热点。

  胡锡进被禁言的原因,据网友们说,大概率是因为他曲解决定,他于7月22日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决定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是历史性变化》 。

  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这种变化无疑是历史性的。他认为,上述变化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实现真正的平等,不再区分谁是主体地位,谁才能发挥主导作用。中国社会对各种所有制关系的认知、态度以及叙事方式都将向前迈出一大步。

  7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文章。文章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其内涵就包含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并强调,“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已写入宪法、党章,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指引。”

  《人民日报》发表的这篇文章,一定是有所针对的,大概率是针对网络大V的错误解读引起的认识混乱,必须要予以澄清。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可谓及时、有力,狠狠打了胡锡进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显然,胡锡进的解读是错误的,是违背宪法和党章的行为。

  胡锡进没有被禁言的账号也从7月27日就断更了,在我看来,要么是被禁言尤其是人民日报的文章对他的精神打击很大,不好意思打发表言论了,正在面壁反省呢。要么是被有关部门邀请“喝茶”,受到警告。

  胡锡进这一个向看风使舵、一向自认为政治正确的、一向称反对他观点的人是极左、左棍、极端的人,哪里受过这等打击啊?

  其实啊,在我看来,胡锡进被禁言或封号是早晚的事,他虽然自称“老胡忠诚于党和国家,忠诚于人民的立场是坚定的,它经过了我整个职业生涯无数风雨的检验”。

  其实他就是披着一层外衣,他早已在思想上不是党员了。真正的共产党员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而他却急不可耐地错误地解读决定中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这不是他反宪法和党章的行为吗?还谈得上忠诚吗?

  和胡锡进惨遭人民日报的文章打脸的不光是胡锡进,还有一位何祚庥。

  胡锡进的这种错误解读,还得到何祚庥的大力支持。

  胡锡进发表那篇文章于7月22日发表,7月25日便受到何祚庥的高度重视,何特地发表评论说:我也介入一下这一争议。胡锡进和司马南各执一词,谁的意见更对?我和胡锡进从无交往,而司马南却曾相交合作长达约30年之久。但关于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我认为胡锡进说得对。因为《决定》里的确没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词句。至于@司马南引出的词句,不能解读为还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提法。至于宪法上的规定,将来也会逐渐修改。毕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都要与时俱进。

  在胡锡进与司马南的争论中,何祚庥一贯是支持胡锡进的观点而反对司马南的,这并不奇怪,要不怎么会有一丘之貉这个成语啊?

  让人感觉奇怪的是,何祚庥作为一名曾经的院士(现在他在今日头条的清册改为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一名老共产党员,竟然辩解说:至于@司马南引出的词句,不能解读为还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提法。

  他这里所说的“司马南提出的是词语”,是指决定中所表述的“‘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而对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无论是宪法、党章和上一次的决定对此都有明确地定义,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如此明确的概念,何祚庥还在坚持说,不能解读为还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提法。

  真的不知道这位院士是眼睛不好使了,还是大脑不好用了,还是缺乏相关知识啊?还是嘴硬逞强啊?

  对此,人民日报的文章,就明确地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其内涵就包含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文章并强调:“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已写入宪法、党章,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指引。”

  真的不知道,作为院士的何祚庥看到人民日报的文章后,还会这么嘴硬不?这不就是对胡锡进与他的的观点的驳斥吗?

  更为可笑的是休祚庥的后面这句话:至于宪法上的规定,将来也会逐渐修改。

  真的搞不清楚,他是真不明白,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宪法内容的修改那是将来的事,现在的宪法不是还没有修改吗?在宪法修改之前,任何决定都必须遵守宪法,这是基本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在其序言中就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如果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像何祚庥一样强调凡是“将来宪法还得修改”,都不遵守现在的宪法了,都各行其事,胡乱解读了,如此以来,还如何遵守宪法?如何维护宪法的尊严?如何维护宪法的严肃性?还如何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何祚庥也太自以为是了吧?但愿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能让胡锡进、何祚庥们头脑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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