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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中国现代革命几十年风雨历程,付出了几代人的青春热血和生命代价。其中,革命婚姻里的悲欢离合,严格说来属于革命人生的个人隐私内容。在此历史深处,总有一些疼痛的出血点,用什么态度和角度去探究对待之,考量着学术良知和道德品质。

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图 | 1944年7月,延安城东门外,宝塔山下(林迈克摄影)

工作需要时,组织上确有安排男女搭档,涉及恋爱婚姻则始终遵循双方自由自愿原则

所谓“临时夫人”,是传说在革命队伍里经由组织安排男女双方形成临时婚姻,女性充当临时夫人。这与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转入地下斗争状态,为了革命斗争需要,男女双方经由组织安排组成“临时家庭”不同,而是一种“临时婚姻”,是一种赤裸裸的性关系。如果说“临时家庭”是假扮夫妻,真实同事,为了迷惑敌人,掩护革命行为;那么所谓“临时夫人”传说的是男女双方在“临时婚姻”中的性行为,可以没有家庭生活,只有性关系。

1948年4月,沈容随新华社临时总社迁移到河北西柏坡附近的东柏坡,在此工作期间,她听到一件让她难以理解的事。

【“原来在延安的时候,有两位苏联专家或联络员,他们提出要在延安给他们找两位‘临时夫人’,言明回苏联时不带回去。”】

有两位女士被挑中了,“苏联人走时给她们留下一笔钱”。沈容晚年回忆,“我从来认为恋爱、结婚是神圣的,自由的,怎么可以由组织分配,而且还是临时的?真是不可思议……”

抗日战争时期到延安的苏联专家有三类:一是以塔斯社记者身份派驻延安的共产国际联络员孙平(彼得·弗拉基米洛夫),报务员李文(列昂尼德·华·多尔马托夫)、电报译员鲍里斯·华·阿列耶夫、伊戈尔·华·尤任等人;二是以野战外科医生身份派驻延安,同时肩负着为中苏两党担任情报联络任务的医生阿洛夫(安德烈·奥尔洛夫);三是以苏联《消息报》记者、苏联中央纪录电影制片厂摄影师身份到访延安的罗曼·卡尔曼。当时,苏联与中华民国政府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苏联与延安之间属于党派交往,中共是共产国际的会员单位,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1939年5月,卡尔曼在延安停留时间不到一个月,有翻译张郁廉陪同,萧三也前前后后参与其事,没有绯闻产生的空间。1942年5月,孙平、阿洛夫同机抵达延安工作,其他技术人员此前分期分批来到延安。1945年9月抗战胜利,孙平等人的情报工作小组就陆续离开延安。阿洛夫随中共中央机关,从延安到西柏坡,1949年3月到北平才受命回国。

据马海德之子周幼马听其母亲周苏菲回忆,毛泽东在北平香山双清别墅宴请阿洛夫医生,算是为其饯行。

【“宴请过后没几天,我和你父亲去西郊机场送阿洛夫上了飞机。到西郊机场送行的还有阿洛夫在延安时的女秘书等人。从此以后,阿洛夫便杳无音信了。”】

这里所说的“女秘书”,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临时夫人”。

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图 | 抗战时期在延安的外国专家阿洛夫(左)与马海德(右)、周苏菲夫妇

阿洛夫是苏联人,毕业于莫斯科第一医科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他曾参加苏芬战争、苏德战争,具有丰富的野战救护经验,是苏联颇负盛名的野战外科专家。1942年5月,年仅37岁的阿洛夫奉斯大林之命来到延安,为中共中央领导人提供医疗服务。延安给予他高规格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有关部门为他配备了专职炊事员、勤务兵,在苏联待过几年的女干部则被派去给他当翻译兼秘书,毛主席还特意赠送他一匹小黄马”。他在中央医院负责外科工作,也在中央卫生所门诊,经常为中央领导治病。他在医院设立教学基地,培养外科大夫和战地救护人员,1944年6月28日和29日,《解放日报》连续两天刊登阿洛夫的先进事迹。同年7月,他被评为陕甘宁边区医务界“特等劳动模范”,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将毛泽东手书“模范医生”的锦旗授予之。工作之余,阿洛夫过着一种高调生活。他豢养一条狼狗,名为“涅灭茨查巴剌衣”,意思是德国鬼子。星期天则骑着马,带着狗,外出打猎。在延安的外国友人中,阿洛夫的这种生活方式,当时就受到正义人士的批评指责。

1943年5月10日下午,阿洛夫和女秘书兼翻译带着宠物狗在延河边散步,遇到老乡的狗。狗与狗之间撕咬起来,眼看着自己的狗要吃亏了,阿洛夫竟然掏出手枪助阵,当场把老乡的狗打死了。站在旁边的女秘书则嗲嗲地说要带狗到医院包扎伤口云云。此事被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驻会作家萧军看到,愤愤不平,专门致信毛泽东,认为“苏联友人来替我们服务我们是感谢的,但有一些不自觉的‘优越感’我们有责任提示给他们这是必要的”。

冈野进,又名林哲、野坂参三,日本共产党领袖,1940年3月从莫斯科取道延安回日本,因战争形势所迫滞留延安,从事反法西斯战争研究,发起成立“日本工农学校”,协助八路军开展日军俘虏教育转化工作,一直到抗战胜利后才回国。在延安期间,他向八路军敌工部提出要一位秘书帮忙工作,组织上同意了,安排懂日语的庄涛担任其秘书。时隔不久,两人就公开同居,招来很多人的非议。这种没有名分的婚姻,如其说是组织安排,倒不如说是个人选择。

1944年7月,美军中缅印战区军事观察组进驻延安。他们以美国军方观察员身份,带着挑剔的眼光来到这个共产党主政的地方。在一次晚会上,观察组成员瓦·格雷斯对一位中国姑娘眉目传情。周恩来告诉观察组组长包瑞德:我们反对这种调情行为,除非两个人是真心相爱。包瑞德马上警告格雷斯,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就得离开观察组。

中共领导的革命队伍,在恋爱婚姻问题上是有原则,讲纪律,论立场的。

与阿洛夫同时来到延安的孙平,就是一个道德完善的典型。据当时延安俄文学校学员郁兰回忆:

【“孙平常驻中国工作,正需要学习中文。由于当时我在学习俄文,俄文学校的党组织就让我在课业之余去教孙平学中文,同时也可以在教他中文的过程中,提高我的俄文程度。之所以选派我,组织上说因为我年纪小,单身的外国人不会对我有越轨动机。还嘱咐我,如果他有什么不轨行为可以告诉组织来处理。从1943年至1945年期间,我和孙平之间互教互学约有两年左右的时间。我接触到的孙平这个苏联人很和蔼很本分,他就像我的父亲一样待我,没有丝毫的不礼貌举动。”】

孙平住在“文化沟”(大砭沟),俄文学校位于清凉山北麓的丁泉砭,秋冬时节,他们相互教学结束后,天色已晚,遇到延河涨水,孙平就同马夫一起护送郁兰骑马过河。此情此景,郁兰终身难忘。

革命队伍里由于工作需要,组织上确有安排男女搭档,尤其是女同志协助男领导工作生活的情况,但涉及恋爱婚姻关系,始终遵循着双方自由自愿的原则。1937年初,在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组织上找到王定国,说谢觉哉同志身肩重担,工作繁忙,身边没人照顾,“希望你能过去,同谢老一起生活,主要任务就是照顾谢老的身体”。22岁的王定国欣然接受组织安排,来到54岁的谢老身边,由同志到夫妻。1938年1月,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流鼻血旧疾复发。中组部秘书长邓洁受命到陕北公学女生队去挑选护理人员,最后选中历史清楚、政治可靠的中共党员于若木(于陆华)。三个月后,他们宣布结婚。对此,于若木致信远在国外的长兄说:

【“病人与看护的关系转到了夫妇的关系。虽然他大了我十四岁,但是我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他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忠实的人,做事负责任,从不随便,脾气很好,用理性处理问题而不是感情用事。”】

组织安排,工作需要,是为革命队伍里男女恋爱婚姻牵线搭桥,是否恋爱结婚,还要尊重本人意愿。结婚之后,婚姻是否幸福持久,白头偕老,则取决于双方德行操守和忠诚维护程度。

林彪担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校长期间,组织安排帮助解决婚姻问题。当一名抗大女学员被带到校长室后,女学员以为是校长找她谈工作,静静地等着校长发话。可是,干巴巴地等了好一会,突然,林彪说话了,当头一句就是:“我们结婚吧?”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的女学员顿时愣住了,当她明白过来确是林校长向她求爱时,哭着推门而出,边跑边喊:“我不干!我不干!”此事就此作罢。

1937年10月,抗大六队队长黄克功与学员刘茜恋爱后,强迫婚姻不成,枪杀女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公开宣判黄克功死刑,震惊延安上下。黄克功公审大会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张闻天讲话,强调“恋爱是基于双方同意的自由行为。强迫,威胁,甚至用残忍的手段去杀害对方的生命,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反动意识的作祟。这绝不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行径”。在民族战争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希望青年们不谈恋爱最好,如果恋爱不能避免,就必须遵循正确的恋爱观去发展。随后,毛泽东在抗大专门讲述革命队伍里的恋爱问题,进一步强调恋爱必须遵循三项原则:一是政治一致,二是双方自愿,三是不妨碍工作。要提倡工作第一,绝不能恋爱第一,更不能“若为恋爱故,万事皆可抛”。

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图 | 黄克功曾参加井冈山斗争和红军长征,在延安抗大工作期间,因逼婚枪杀案,被判处死刑

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图 |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黄克功死刑的判决书

所以,“临时夫人”一说,实际上是革命队伍里有正义感的人们,对于个别外国专家不道德行为的一种嘲讽,也是对个别涉外工作女同志处事不周,行为不检的一种惋惜,表达的是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痛恨怨怼情绪。

延安时期对革命同志的恋爱婚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

所谓“杯水主义”,是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初期,一小部分激进分子在革命的旗号下,鼓吹消灭家庭,妇女国有化,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满足性欲的需要就像喝一杯水那么简单。这种极端无政府主义思潮曾经引起部分青年思想混乱,并导致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性生活的放纵。列宁曾经指出:

【“这个出名的杯水主义完全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是反社会的。”】

苏维埃政府曾经采用严厉的手段,对这种“杯水主义”思潮及其行为进行批判和弹压。

中国现代革命首先是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直接表现为一系列的解放运动,运动中涌现出大量的叛逆者、逃亡者和理想追求者。走出家庭,叛逆社会,抛弃“三从四德”的旧式道德伦理,是青年知识女性踏上革命道路的必然开始。这场革命从来不提倡性解放、性自由,但在旧伦理已经被委弃,新道德还没有建立起来之际,婚姻自由与性自由也曾一度被曲解过。

进入革命根据地时期,革命队伍就逐渐建立起婚姻制度、结婚纪律、恋爱条件,强调革命道德,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也很注重结婚仪式。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一度沿用该婚姻制度。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共22条。该条例依据“民权主义之根本精神与陕甘宁边区之实际情况”而制定,

【“男女婚姻照本人之自由意志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男女结婚须双方自愿,及有二人之证婚。”“结婚之双方得向当地政府或市政府请求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有配偶者,未经离婚,不得重为结婚。”】

1944年3月,该婚姻条例经修订归并为15条,重新颁布,增加大生产运动中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加生产劳动内容。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新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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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1942年9月1日,石澜与舒同在延安结为夫妻。40年风雨兼程,石澜始终认为自己生命中的一切都是革命的,包括夫妻间的私生活也应当向组织报告。舒同不堪忍受。一对革命夫妻晚年分手,给双方都造成极大的创伤

处在战争环境,这些法律条文的执行是有一定限度的。为了提高革命队伍的战斗力,延安时期对革命同志的恋爱婚姻还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尤其是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队伍里,有比法律更坚硬的恋爱结婚条件,形成不可逾越的恋爱政治规矩。主要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团级干部,双方都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这些具体的组织规定,是各地各部门自行拟订的,执行中也时常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比如,当时驻守在米脂的八路军三五九旅规定的婚姻条件就宽松得多:红军时期入伍的连以上干部、抗战时期入伍的团以上职务,年龄在28岁以上,即可就地解决婚姻。

“芦沟桥事变”后,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骅感觉到,随着革命女青年的到来,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为了不影响学习,他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抗大政治部做出决定,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就与女学员结婚了。毛泽东一纸手令,将该领导撤职,并降一级使用。后来,抗大发生黄克功案件,大家知道问题严重了,对恋爱结婚的纪律要求更加严格。

八路军一二九师深入晋察冀地区,在与日伪军的“扫荡”与反“扫荡”斗争严酷环境中,执行严格的恋爱婚姻“二五八团”条件管控,平时的民主生活会,整风运动中的思想清洁、组织审查,开展广泛的批评自我批评,对照检查,人人过关。早已进入青春期后的大龄青年,普遍都经历过性压抑的集体生活。在军区规定那种所谓“团级以上干部才准结婚”,因此一般青年在未达到团级干部而进行恋爱则认为是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不良的,被批评。纵或两人情投意合也不能解决,这样引起许多同志差不多普遍的不满,影响到情绪的不安、工作的消极,甚至发展到动摇地步。任何规章制度都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制度执行起来只能一视同仁。通过思想疏导,纪律教育,整风运动,以及自我修养,革命队伍的青年男女绝大多数都能够接受战争现实,遵守恋爱婚姻制度。

1937年5月,驻留延安作深入采访的美国记者海伦·斯诺(尼姆·威尔斯)发现,

【“清教主义、禁欲主义以及斯巴达主义的哲学,主宰着延安的一切”。“无论男女,鲁莽、放肆,也属禁忌之列,这种习俗,至今仍然如此。对女性来说,试图引人注目的言行,都被看作‘政治上的不可靠’。在这支道德上极端拘谨、纪律非常严明、为革命不惜牺牲一切的军队里,一切罗曼蒂克式的风流韵事,不得不尽量避免。”】

延安革命队伍集体生活的原则,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周末时间,男女青年有交际舞会,但男女交往必须遵守严格的纪律和规矩。

至于个别男女之间出现的婚外通奸行为,是个人道德败坏,生活腐化,革命队伍始终坚决批判之,惩罚之,清除之。

延安时期中共党内存在“临时夫人”制度吗?专家朱鸿召撰文揭示历史真相

图 | 梳运动头,穿制服,扎腰带,脚上的草鞋也用红布条作点缀,初到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浑身上下都透着那个时代的时髦和青春气息(摄影  徐肖冰)

知识女性接受革命婚姻后,几乎都要经历严酷的生产事实

革命婚姻中的健康男女,在不具备有效节育手段的情况下,自然就有怀孕、生育现象。战争环境,行军途中,遇到妇女生产,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只有把孩子托付给当地老乡。这种令人揪心的情景,被有些学者称为中共有组织安排的“扔孩子”的传统,是有悖于历史事实,也有违于学术良知的。

中国现代革命战争曾经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手段,旷日持久的战争对于双方所消耗的人口资源都是巨大的。于是,尽快补充兵源,保护儿童,就显得非常重要。早在1930年12月,江西中央苏区就颁布了保育儿童的决定。1938年7月4日,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分会,作为全国性组织的分支机构,负责收容流亡儿童,以及抗日将士子女。按总会规定,所有被收容的孩子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元,到1939年5月增至6元。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新的保育儿童决定,其中明确规定,

【“严禁打胎。有特殊情形,经医生证明及当地政府批准,才可经医生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

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周岁以前之婴儿,无论由母亲养育或雇人养育,每儿每月均发保育费10元;周岁以后的婴儿,领取半成的伙食粮费,并发给保育费5元,不领伙食费者仍发10元。”每月10元的概念,除去物价上涨的因素,就账面数字而言,是八路军师长的双倍标准。这个时期,八路军津贴每月标准是:战士1.5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团长4元,师长5元,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津贴也是每月5元。

“儿童是民族的后代,是新中国的建设者,是我们妇女的快乐和幸福。”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儿童都可以享受保育和免费教育的权利,但限于条件并非每个孩子都能够寄托在托儿所或幼儿园。

不能堕胎,只有生育。战争环境,条件简陋,知识女性接受革命婚姻后,几乎都要经历血淋淋的生产事实,有的甚至是生死考验。革命女青年们作为妻子和母亲,在为人类繁衍生育所经受的苦难与折磨,流血与伤心,是男同志们和其他非亲身经历者所难以想象的。作为女人,她们承受了别人难以承受的苦痛;作为母亲,她们付出了别人不能付出的慈爱。

1928年5月至1937年8月,贺子珍与毛泽东的婚姻,是在井冈山斗争、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途中度过的。九年婚姻,贺子珍怀孕生育六次,只有李敏一个孩子养大成人,其他都夭折或托付给老乡了。“她生孩子生怕了!”不仅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身体,患上贫血症,晕倒在抗大厕所里;而且被迫抱送给老乡托养的孩子,一次次撕扯着她的母爱之心。1949年11月,贺子珍委托妹妹贺怡到赣南寻找曾经托付失联的孩子,不料贺怡遭遇车祸去世,此后贺子珍不愿再提往事。

1937年1月23日深夜,西路军后勤部队从甘肃临泽守卫战中突围出来,向倪家营子方向转移,靠拢红三十军驻地。部队走到一个叫三沙里嘴子的地方,又遭到马家军的袭击。农历寒冬腊月,河西走廊滴水成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远处隐约传来敌人骑兵纷至沓来的嘶喊声,张琴秋却要临产了。情急之中,战友们纷纷打开自己的背包,用双手举起被子,如同一顶帐篷,将产妇围在里边。医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接生任务。

【“婴儿降生后,尽管卫生员马上脱下自己的衣服,并把药箱里所有的棉花都抓出来,迅速地包裹婴儿,但婴儿始终没有发出啼哭声。”】

摸着渐渐失去热量的新生儿,医生无法挽救这个小生命,来不及征求产妇意见,就吩咐身边的人,就近扒一个小坑,将死婴埋葬了。军情紧张之极,这个小生命是男是女都没顾得上看。没有担架,刚分娩后的张琴秋只好由大家搀扶着走。拂晓前,当突围部队快要抵达目的地时,她因产后失血过多,又没有休息而昏迷过去。从此她就再也不能生育了。

这些为人之母的革命女性,不是没有母爱之心,而是陷于母性与革命性的两难矛盾困境。但革命对于革命者来说,总是第一位的。于是,就出现了将孩子送给老乡临时抚养或永久抚养的事情。可惜,陕北老乡们家里的条件之简陋,又往往是出乎想象的。这更成了年轻母亲们的心痛,因为孩子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呀。

石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送走孩子。

【“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用乳汁哺育了将近一个月,当婴儿第一次向我发出天使般的微笑时,我是多么地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

当她强忍着心痛,整理好行装,却并非要上前线,而是被怀疑是特务,将她隔离审查。

在战争中分娩,在斗争中送走孩子,所有这些无可选择的经历,无可奈何的经验,在消耗革命女性飒爽英姿的同时,更煎熬着她们的母爱之心。

【“革命是痛苦,其中也必然混有污秽和血,决不是如诗人所想象的那般有趣,那般完美;革命尤其是现实的事,需要各种卑贱的,麻烦的工作,决不如诗人所想象的那般浪漫……”】

戎马倥偬,旷日持久的中国革命战争,使得每一段革命婚姻的背后,几乎都隐藏着辛酸血泪;每一个被送养托付给老乡的孩子背后,都饱含着革命母亲撕心裂肺的不忍和疼痛。在这样一个特殊而敏感的学术话题面前,任何寻章摘句的戏说难免不是一种亵渎,任何猎奇涉艳的调侃难免不是一种轻狂不敬,任何不负责任的指责都难免不是一种学术失范行为。

【朱鸿召,上海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本文原载《世纪》杂志2020年第1期,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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