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红贤,是河南省焦作市一名公安交警。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我在交警这个岗位已经干了十五年。由于我工作认真负责,成绩出色,在这十五年期间,收获了各种各样的荣誉:2013年被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201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被市总工会评为巾帼标兵;2015年被市宣传部、市团委评为优秀青年标兵,市公安局评为最美警察,同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3月被公安厅评为巾帼民警;2017年被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2017年底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
工作中的李红贤
我非常热爱和珍惜自己的工作,为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而觉得深深自豪。但是,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我竟然成了一个大家口中的“老赖”!
这一切,都要从我的前夫赵波开始说起。
(一)
1990年,我从老家河南温县入伍,赵波和我是战友,也是军医学校的同学,我们由战友情同学情发展成恋爱关系,并于199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工作中的李红贤
结婚后赵波从来不往家里交一分钱的工资,他说,男人在外面跟人打交道,身上没钱没面子。我当时在部队医院工作,工资收入比较高,足够承担家庭开销,所以也就懒得为了要钱而跟他吵吵闹闹。
2003年12月,我从部队转业,期间有一年时间,一直在联系工作。在这期间,赵波开始经常不回家,我要是问起来,他就说是和战友出去打牌。为了这事,我们三天两头吵架,有时甚至还会动手打架。我们的婚姻关系开始恶化,他对我和孩子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漠。
(二)
2004年10月,我被安置到焦作市交警支队,夫妻之间开始了长达三年的两地分居生活。
工作中的李红贤
在两地分居期间,我开始听到有关于赵波的各种风言风语,说赵波和一个女人关系不一般。这个消息像一个当头大棒,一下子差点把我打晕过去。我感觉到,再也不能这样两地分居了,必须要让他回到我的身边来!2007年10月,赵波转业至我身边,被安置在焦作市中级法院。
转业以后,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作为一个女人,我想要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家,想要一套自己的房子。但是,这几乎成了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因为赵波从来不给家里交一分钱的家用,他频繁和社会上的朋友赌博,我们常常为此争吵、打骂。
2010年清明节,女儿在家中电脑上发现了赵波和一个网名叫“榴莲”的女子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显示,这个叫榴莲的网友和赵波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已经怀孕。
看到这个消息,我内心狂乱愤怒,立即给赵波打电话,但是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我一秒也等不住,立刻骑车到处去找他。
他拒不承认自己在外有情人。我给他家里打电话,他的家人连夜从他的老家山东赶来。在家里人的轮番逼问下,赵波承认自己在外包养情妇,并且他的家人还亲自见到了赵波的情人。
(三)
事情证实后,我痛不欲生,决定要和赵波离婚。他父亲和叔叔婶婶大哥多次做赵波的工作,让他和情人分开,并一再恳求,让我给他一次机会。赵波跪在我的面前,向我发誓,说自己坚决改正。他一再说,情妇没有怀孕,他愿意回归家庭。为了孩子,我忍辱负重原谅了他。
这一次,他只老实了一个多月。然后,又故态复萌,整夜不回家。
2011年3月,我再次决定和他协议离婚。我们一起到了民政局,他却说没有带身份证。后来我又多次要求他去离婚,他都找各种借口推脱不去。
他给自己买了一辆20多万的别克轿车,带着情人一起出去游玩,还给情人在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辆马自达六汽车。
我们转业后却一直租住在一套破旧的房屋内,没有买房子。看到他对情人挥金如土,对我和孩子却一毛不拔,我再也忍不住了,2012年7月,我再次向他提出离婚。
他还是不同意离婚,我坚持不买房子就离婚,他终于同意,用我们两人的公积金贷款20年,买了一套83平米的房子,这才结束我们长达8年的租房生活。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贷款他只还了几个月就没钱了,后面全是用我的工资还贷,后来我工资被查封,就用我的公积金还。
搬到新房后,他还是很少回家,有时候在外面喝多了,就回家打我和孩子,甚至拿刀撵的我满屋子跑。
2013年夏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赵波在外面有私生子。我又一次下了离婚的决心。在找结婚证的时候,却发现结婚证不见了。原来,结婚证被他拿出去抵押借款了,为此我们大吵大闹,他从此彻底不回家。
当时女儿正上高一,为了不影响孩子,我暂时收起了离婚的念头。我决定,等女儿考完大学我一定要离婚!
(四)
还没有等到孩子高考,2014年,噩梦般的日子降临了。二三十个债主频频到我家找我,说赵波向他们借钱。我这才知道,赵波在2013-2015年期间向中院同事借款高达650余万元,另外还向他的老乡、战友、亲戚借钱高达1500余万元。
债主找不到赵波,就找了一批社会上的人,甚至有两个男的住在我家长达两个月之久,并且偷走我房屋的购房合同。他们在我家打砸,贴大字报,甚至辱骂我的女儿。女儿不堪忍受这种羞辱,拿起剪刀想要自杀,我哭着拼命制止并报警。
无奈之下,我和孩子搬到单位宿舍去生活,孩子的精神受到严重的创伤,经常在睡梦中不是哭醒,就是听见有人敲门就会惊恐的问我:妈妈,要债的又来了,我害怕。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给赵波打电话发短信,他却一概不理。
在此期间,赵波一直住在他情妇家里躲债。2016年春节在他情妇住处,中院的债主找到过他并予以暴打。不堪被债主们殴打,2016年春节过后,赵波逃到上海跑出租车,这期间没有和我有任何联系。
后来查看赵波的刑事案卷才得知,赵波情妇名下又多了一辆帕萨特轿车,他用这辆车在上海跑出租,赚的钱全部转给情妇。
2015年7月市中级法院的几个债主分别将我和赵波起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共五起案子,金额高达227余万元。法院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为由,将不知情、未签字、未受益的我判决承担连带责任。随后,我的工资被冻结,并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我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判决结果。这些年,他在外借钱我根本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更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我们家唯一的83平方的住房是2012年贷款购买的。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的工资完全足够我抚养女儿生活。凭什么他在外面瞒着我赌博、包养情妇花的钱,要让无辜的我替他偿还?
(五)
我去找律师,律师一听说原告是法院的,都觉得很为难。他们告诉我,我这种情况,上诉只是白白浪费诉讼费,原告太强大了,我根本不可能胜诉,我听了心灰意冷。
借贷双方都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属于同事关系,他们在借款当时和事后均没有告知我,故意隐瞒我。而且,2017年7月,赵波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庭审记录清楚记载着他借的那些高利贷款项的去处。赵波在监狱也写有举报信,他所借欠款均付有三分到七分不等的高额利息。
2018年,新的司法解释出台,而我的案件已过了再审期限。我多次去中院要求再审,均被以案件过期为由拒不受理。无奈之下,我到处写信向各部门反映自己的冤情,终于,法院受理了这五个案件。
再审期间,五个所谓的债权人均没有证据证明227万用于家庭生活,但判决的结果却各不相同。两个金额为5万、8.8万的案件被驳回,理由是金额小,我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他三个案件,一个原告不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我胜诉了;一个原告知道我是冤枉的主动对我进行撤诉,不追究我的连带责任。而剩下的一个案件我败诉了,碰巧的是,这个案件的三个原告都是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
面对这样的结果,二年来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院,我多次申诉。终于在2019年7月,省高院将我的案子指定给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希望这次重审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和判决。
(六)
我作为一名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转业干部,一名屡获殊荣的优秀人民警察,如今却成了“老赖”。到目前为止,我的工资已经被执行四年多,唯一住房也即将执行拍卖,我甚至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我每个月只能从原告手里领取1000元的生活费(生活费不是从法官的手里领取,而是从原告的手中领取。)截止目前,我没钱交养老保险,我去找法院联系,法官却说,让我自己找债权人商量。
2016年,我被查出轻微脑梗塞,我每天都在担心,该怎样养活孩子、维持自己的生命。发生这些事情后曾有好心人劝我:“红贤啊,找个人嫁了吧,别再苦苦相争了,鸡蛋怎么碰过石头呢”,我也曾想过悄悄离开这个世界,可我离不开年迈的父母和我的女儿,更离不开我心爱的工作。我一定要活下去。每当想起习总书记的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就又有了力量。我相信每一个经历过人生磨难的人都能理解我的咬牙坚持和朴素情感。
带病工作的李红贤
2018年7月10日,在法院的帮助下,我到监狱和赵波结束了22年的婚姻关系,拿着离婚证书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比轻松,终于摆脱恶魔对我和孩子的折磨,未来的路还很长,我相信公平正义一定会到来。
本文由李红贤口述,飞雪同舟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