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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景胜:也谈武汉疫情评估预警中的专家作用及职责权限

 

吕景胜:也谈武汉疫情评估预警中的专家作用及职责权限

这两天网络热谈一个话题,武汉疫情危机前期应对失败专家的作用与责任。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0日这一阶段,武汉疫情评估定性应对决策过程中存在诸多官僚主义、拖沓作风、权责不明、职能不清、低效混乱、决策迟缓等行为和现象,贻误预警管控窗口期,任凭萌芽状态的危机演变成实实在在的灾难。

这里既有专家作用发挥不够的责任也有政府行动迟缓的错误,政府官员的问责当然是在抗疫完成后的调查基础上。两批国家专家在16天内做不出是否“人传人”的确切结论。事后各方又多有言论甩锅,推诿责任之嫌疑,显然也存在着前期疫情评估决策制度规范不清、约束不力,专家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

疫情评估决策机制在疫情危机应对整体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危机应对的前端和基础,这个环节有漏洞和问题将严重威胁和重创危机应对的整体效果,且在时间拖延中错过管控窗口期。总结武汉教训,找出前端疫情评估决策中的短板和软肋,提炼改进措施,完善疫情评估决策机制,并上升为法律制度层面,将有助于今后我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体系健全及治理能力提高。

所谓前端疫情评估预警阶段是指从接到病例报告到开始启动前期监测、分析、评估、定性、预判是否需要启动预警程序,或是经过评估定性第一批病例不属于传染病,不需要启动预警,这一阶段对武汉而言即指2020年1月1日至钟南山团队第三批专家16日到达武汉前的这段时间。有关这一阶段的疫情评估决策机制、工作方式、专家地位和职责权限、决策者资格、决策者职责权限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笔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均未涉及,尤其应急预案一般是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后的工作内容,当然不涉及这一阶段的制度细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上述问题有着一般性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这一规定比较抽象、笼统、模糊、简单,甚至存有空白,缺乏操作性,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规范作用有限。如何明确、细化、完善这一阶段的决策机制并使其规划化、法制化,笔者提出如下建议,这些建议可在《传染病法实施办法》或《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做补充规定。

一、明确疫情评估决策机制中专家的法律地位、法律职责权限。这一机制中行政官员的职责权限不是空白不用多说。但从武汉决策过程来看两批国家专家的地位、职责权限不甚清晰。钟南山院士提出提高疾病控制中心的地位,如何提高?首先就是专家的法律定位、角色、才能明确专家法律上的职责权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职责之一是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那么专家在参与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哪些职权责任,如何行使?笔者在对疾控中心的介绍文字中看到,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发挥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职能,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发挥国家队的作用。看来在现行体制下疾控中心专家地位作用基本是科研咨询、决策辅助智囊角色。

近日一些采访文章爆出国家专家抱怨地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有限,专家组没有得到地方配合,医务人员是否感染我们没办法去查,因为很明确是属地管理,我们接到的这个指示是以地方为主,国家专家组仅是帮忙、指导、辅助等等。这样看起来像是集体负责,其实谁也不负责。专家的抱怨也不是没有道理,作为咨询辅助角色,地方政府一旦官僚主义确实可以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不听专家也没办法。如果地方政府再有些维稳的心思消极对待专家工作,更会打消专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甚至捆绑专家工作的手脚。

所以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给予专家必要的权力,明确专家在疫情评估预警决策中的地位。笔者认为专家不仅是咨询角色,在法律地位上应是疫情评估预警中的决策角色,承担部分决策职能,或者说是政府决策的前置角色前置阶段。如果拓展专家的决策职能必然要给予专家足够的权力。

二、赋予专家相应权力,如调查权、质询权、投票权。专家不仅仅是帮忙、指导、辅助、咨询、看病,专家可展开现场调查,对有疑问的问题提出质询,在前期疫情分析评估定性的决策选择上可采取专家投票表决方式,在是否启动应急预警问题上只能投赞成与反对票,不许投弃权票以增强责任心。投票多数决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根据。无论投赞成票还是反对派,其投票理由论证皆记录在案,本人复核签字,以备日后问责之用以形成制度的事前约束预警威慑功能。

专家享有上述法定权力不仅有利于工作展开,且再无理由走马观花打酱油,消极推诿不负责,漫不经心当过客,制度应该倒逼激励约束专家像对待自己论文那样对待疫情评估预警决策,对评估疫情预警抱有咬定青山不放松,刨根问底穷追猛打的死磕。当然基于初心不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去认真履职乃最高境界。

如果专家在疫情评估预警决策中不负责任、拖延推诿、懒政惰政、消极无为,甚至渎职玩忽职守将承担法律责任。权责一致既保证专家有权开展工作,也威慑约束专家勤勉履职。

三、吸收基层医生特别是首发及第一批病例治疗医生进入疫情评估决策机制且给予首发及第一批病例治疗医生投票权或听取他们意见。一线医生具有实战经验对一线情况有更多了解应充分重视他们的实践经验。这次武汉张继先医生首报病例是家庭成员的集体感染,明显具有人传人的征兆,张继先医生也初步判断有人传人的巨大可能,可惜病例报告上报后无音信无反馈。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也看不到张继先医生与专家的沟通。基层一线的信息不能传递到专家手中确实会影响专家判断。如果张继先医生的病例报告被两批专家看到并认真研判,且有充分会商会审的机会与专家细致讨论,是否会影响专家的判断?是否让专家更早做出人传人的结论?非典也出现过一线医生与专家对病毒的认定意见不一致,后来证明一线医生的判断正确。所以疫情评估决策中一线医生的意见不可或缺值得重视并应给予他们充分表达意见的制度性机会。

 

【吕景胜,察网专栏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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