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警方破获一起惊天奇案。
南京某名校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因为“偷外卖”被警察抓捕,目前已刑拘。
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但他构成多次盗窃,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且对他的影响,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四个,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
民警短短几句话信息量很大:
1、作案金额不多。
2、构成多次盗窃,已被刑拘。
3、读书很好,正准备考研。
4、对他很有影响。
5、家里很穷,为了他,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错学了。
看完这个消息,我心里一点没有被民警侦破此案而感动,反而内心非常难受。
我难以想象,这个名牌大学生周某出生在怎样的一个贫困的家庭,三个兄弟姐妹又是忍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主动辍学来供他读书,更难以想象,四年大学生活他是如何度过的。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故事。
那是1935年的冬天,正值美国大萧条时期,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因为偷了面包被告上法庭,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
法官问她:“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每个人都静静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老妇人看到这个场面,双手捂面哭了出来。
回观这位“偷饭”的大学生,或许有人会说,一个大男人,四肢健全,还会被饿死吗?
饿死倒不至于,但要看到,对一餐饱饭的欲望背后,是极度的困顿、迷茫和无助。
我认为,对那些为吃饭而发愁的人,用“刑拘”这样的手段显得有些惨忍过分。
具体到此案,不过是偷了10多次外卖,价值绝对不过千元,为什么要提高到刑事拘留?
很多低案值扒窃案还是用教育、训诫、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的,实在不清楚南京警方的做法。
警察非常清楚,只要刑拘,就会入档案,涉及到以后找工作,这孩子基本就毁了。
而这孩子毁了,这个家庭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他三个兄弟姐妹为其求学付出的辍学代价都付之东流了。
同样是南京,两年前发生了类似的事情。
2016年六一节前一天,南京某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住了一名偷东西的妇女,警方介入后查实该名女子偷拿了一根鸡腿,一本《三字经》。
对于偷盗的动机,该女子解释说,想给孩子买一件礼物,因为没钱,所以才做了糊涂事。
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女士叫刘金燕,有一对双胞胎养女,但不幸的是,孩子1岁多时均被查出肾脏有问题。
因为两个孩子都生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丈夫也早就和她离婚不知去向。
她除了在家务农外,还打打零工,收入十分有限。
2016年1月,刘金燕带着大双小双路过一家肯德基店。
两个女儿一边走一边直勾勾往店里看。
刘金燕问她们:“是不是想吃肯德基?”
她们却摇头说,只想看看店门口的老爷爷。
刘金燕流泪了。她口袋里只有11元钱,买来4只鸡腿,炸了给大双小双吃。
孩子们一边吃一边说:“肯德基真好吃。妈妈,给你留一个,你也来吃。”
那一刻,刘金燕鼻子酸酸的,忍不住流泪了。
5月31日,刘金燕去超市买盐。走过肉食区,刘金燕偶然瞥见了鸡腿,拿起了又放下,放下了又拿起,最后做了错误的决定——她偷了一只鸡腿、一本三字经,想给女儿做儿童节礼物。
有一种偷窃行为,虽然有违公序良俗却令人动容。
2008年,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
而她偷肉的原因,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唯有出此下策。
一位贫穷的母亲,为儿子偷肉,为儿子撞墙,为了儿子她似乎甘愿做任何事情,甚至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
那么,她到底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但是我们必须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
就在去年,张家港市一大型超市在清点盘货时发现丢失了9罐奶粉。
经调取监控,警方很快锁定一对90后夫妇,并在郊区一间昏暗拥挤的出租房内将二人抓获。
原来,他们带着三岁的女儿购买生活用品时,女儿指着奶粉带着哭腔说:“妈妈,奶粉,要喝。”
看着女儿渴望的眼神,再看看货架上的价格标签,他们又迟疑了。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夫妻二人决定偷一罐试试。
刚开始把奶粉偷回家后,他们也很愧疚,很不安,可看到女儿喝奶粉那么高兴,就没再多想。
9罐奶粉,合计1138元,按说已构成盗窃罪。
但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只进行行政处罚。
因为,如果将这对夫妇送上法庭,这不是法律的荣耀,而是社会的耻辱。
在我看来,那个偷外卖吃的大学生,似乎并非罪大恶极。
有些人以此要挟他的所谓前程,颇有“朱门酒肉臭”的味道,也有“何不食肉糜”的蠢笨。
如果判他有罪,那么他的人生中,将始终打着偷吃外卖的烙印。
恐怕,这不是一个人的耻辱,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承担这个偷外卖的大学生所造成的经济赔偿,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他一码。南京要当一个有温度的城市,尤其是在疫情影响下同胞们都在受煎熬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为几份外卖盒饭毁掉一个贫困大学生的一切,还有他全家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