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医生、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与武汉爱尔眼科医疗纠纷在互联网和媒体发酵数月,因双方观点分歧严重,始终没有看到解决的迹象。不仅如此,它已扩大化为两大群体的对立,普通群众指责爱尔眼科乃至医药界在利益驱动下枉顾基本道德过度医疗,并将艾芬病案视为突破口。以爱尔眼科集团为代表的另一方则以专业上的权威性和优势地位,坚持己方无责并越来越倾向于指控对方为“医闹”。艾芬医生的角色如此特殊,似乎又一次成为了“发哨子的人”。以笔者的观察,双方各执己见之中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双方都倾向使用某种政治正确的话语:群众将艾芬视为他们的代表,以此将纠纷一般化,甚至认为将纠纷个案化就是对一般性问题的否定;该案直接当事人王勇医生也称只是将艾芬当成普通病人,言外之意她的病案属于技术上难以避免的意外,最多也是普通的医疗失误。吊诡的是,双方越是强调这种话术,也越发强化对方立场。鸿沟不断扩大,对立日趋激化。在我看来,这种观念先行或拉观念为虎皮、漠视事实的模式是现代思维的痼疾,无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苏格拉底云:公正就是事物处于自己应有的位置。因此,有必要澄清误区,全面回顾。
一、艾芬是新冠疫情真正的吹哨人
一些人指责艾芬顶着抗疫医生的光环维权,暗示其以势压人。但如果一味照顾自身心理感受,连事实都要回避的话,如何能正确地面对问题?事实上,如果我们以实事求是态度科学分析和界定的话,艾芬并不是她或许出于自谦所称的“发哨子的人”,而是武汉新冠疫情乃至世界疫情第一个吹哨人。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人们囿于权威和强势舆论,丧失基本的分析能力才成为问题。所谓吹哨子指的就是信息传递,信息传递当然关系到信息管理。而信息管理或保密是以行政单位为基础的,一旦脱离这样的基础,信息即可被视为公共的,至少外部人哪怕同行并不会对其他单位的信息承担多少保护义务和责任。这是信息管理以及传递的本质。人们将信息传递的形式或现象当成本质,以为信息的一对多才是吹哨。这是认知误区所在,毕竟在当代通讯技术条件下,一对多还是一对一信息传递,无论在逻辑上还是效能上,并没有实质性差异。
讨论这个问题是极有价值的。武汉中心医院呼吸科将病人肺泡灌洗液送到第三方研究机构做高通量基因测序(他们给出了正确的结论,WHO的新冠官方标示SARS-COV-2)。他们是做哨子的,值得尊敬和感谢。然而,根据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状况以及流行病学研究,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有很多哨子一直静静地被锁在一些国家的各类机构的抽屉里(因此我们不应想当然地认为我们听到那声哨音是必然的)。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们必须考虑一些特殊背景和因素。中国基本是唯一有SARS教训的国家,而西方精英早期淡化新冠威胁的主要理由是新冠只是“大流感”。当技术权威们“纠结”于新冠传染性的时候,公开病毒测序的意义自然是非同小可,不光是引发大众自发防疫,更意味着全社会在共同推动以做出果断抗疫决策。2019年12月30日,中国医生艾芬拿到哨子立即率性地吹响它,这是人的自然天性高于社会属性的体现,也是天赋的权利。李兰娟、艾芬等专业人士的行为为中国赢得了抗疫的关键时间,不仅减少了生命财产损失,更为国家稳定、安全和荣誉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从最早(公开)发现新冠病毒反转为最成功抗疫的国家,对于稍有常识的人们来说,“武汉病毒”、“中国病毒”只能是厚颜无耻的强词夺理,从而让一些敌对势力试图甩锅中国甚至影响政治稳定的图谋彻底破产。不难想象他们内心的恼怒。
二、新冠疫情后遗症?
中国成功控制新冠疫情后,面对海外疫情不断肆虐的困境,理性的态度不应是沾沾自喜,更多地是需要反思。一方面我们感到幸运,数年前的SARS经验成了我们的财富,没有过去的教训很可能就不会那么果断。而新冠病毒的指数级传播,意味着处理武汉疫情一步拖沓恐导致满盘皆输,最终坐实成新冠源头。对此,大多数人更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影响。实际上,如果视野更宽更远的话,就能发现它对于国际政治以及我们的国家安全以及政治信任影响更大。相反,某霸权国家无法承受丑闻败露的政治后果,因为这可能足以影响其全球战略甚至人类历史。这就是我们当前看到的现实。近日,中国、俄罗斯不约而同提出要求:对美国境内外的生物军事化活动作出全面澄清,并停止独家阻挡《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设立核查机制。可以预见,因新冠疫情引发的新一轮大国角力将持续。
但是在经过那惊险一跃后,我们并没有理智地反思问题,反而对于刚过去的历史和记忆充满一种奇怪的氛围。两家严肃刊物采访抗疫功臣李兰娟、艾芬的报道在主流网络上莫名其妙地被大量删除。对包括疫情源头等问题,精英们的舆论和表现与民众的朴素认识反差很大。知名媒体人胡锡进面对本应大展手脚的话题却言语暧昧。他在社交媒体上一面对艾芬、李文亮表示敬意,一面视大量删除相关报道为正常,并颇有嘲讽轻蔑意味地将网友的合理质疑和不满称为“网络行为艺术”。艾芬曾在采访中说希望听到领导对当初的批判说声抱歉,她感到很失望。对此,人们很容易认为官员们不够大气或者他们依然对坏了“规矩”有所顾忌。很明显,这种看法有点低估了今天官员们的涵养,另一方面也没注意到我们的改革进程其实就是不断破除旧规矩,如小岗村,不可能对此有多大执念。可能另一种倾向更令人担忧,相当多精英的情感和思想与大众已愈来愈远。比如,艾芬不可能指望作家方方对她说抱歉甚或表示感谢。精神上已经疏离国民的精英们人数未必多但资源极为庞大,他们通过其控制的经济、传媒、教育等资源笼络、愚昧民众。甚至有能力将自身造成的疏离和不信任转嫁给当局。
如此看来,或许可以说,命运将她推向了某种她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特殊处境。
三、两种歧视
一个高度世俗化社会,一切以利益为导向,很容易发展出普遍歧视的文化。处于优势地位者可以不择手段谋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平正义成为稀缺品。技术的发展与知识日益垄断无疑助长了这样的趋势。有时候我们能看到公平以扭曲的方式存在,其逻辑恰如俗语“媳妇熬成婆”的寓意,歧视和虐待成为常态,但换取某种“机会均等”。支持艾芬维权的主流正是对这种现状的反对和抗争,他们认为爱尔眼科集团强烈的利益驱动与快速扩张动机导致大量违规,过度医疗甚至医疗问题欺诈严重。艾芬案就是一例典型。但笔者认为艾芬案有它的特殊性,脱离特殊背景仅作一般而论很可能带来偏差。如果公正是建立在认知偏差基础上,那么这样的公正诉求因为它的机会主义就不是牢固的,同时也可能以一种公共价值掩盖另一种公共价值。
艾芬维权的主流思维不仅以爱尔眼科利益导向为目标,且暗含着平等的预设。这两点都存在无法解释的问题和矛盾。对艾芬这样的资深医生乃至公众人物,爱尔医院从利益出发理应更加谨慎和优待,做好了,不说广告效应,即便私下介绍几个病人就能赚更多钱。相反草率对待(这一点,当事医生事实上是承认的)带来很大风险,由此必然产生巨大利益损失。后者正是现在出现的情况。换句话说,以经济人理性不能解释艾芬病案。另一方面,爱尔眼科为自己辩解实际上是以一种最低医疗标准为基础,即否定性表述——“无过错”。诸如,满足手术条件,眼底检查无异常无法检查眼底周边等等。对于这类最低医疗原则,主流维权思维难以给出有力回应。但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即便接受爱尔医院的这个解释,它也恰恰提供了疑点。对于这位资深业内人的特殊病人,为何没有做到应有的尽心尽力,而恰恰选择一种较大概率伤人害己的方案?从病人角度看,爱尔医院未尽心力是有明确证据的:检查后医生能充分了解高度近视情况下视网膜脱落风险,也没有对病人口头提示。事后有专家看术前资料即指出眼底视网膜黄斑区有问题,王勇医生则称正常。这“正常标准”有多低?另一些主要争议还有,艾芬坚称术前检查白内障程度不高,但那张照片神秘消失了。还有照片存在PS嫌疑有待查证。那么爱尔医院医疗资料管理是什么标准?规范管理是何标准?为何对本应对医院有广告宣传价值的病例资料反而管理明显不善?艾芬也指控爱尔术后继续无视视网膜问题的风险,以至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等等。
就艾芬案,主流观点主要针对爱尔眼科为牟利甚至欺诈而有意降低诊疗标准或放任这样的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对病患的一般性歧视。这类问题应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认真查实并给予惩戒,因为它关乎广大病患的身心安全和财产。但真正的疑问并未消除。如果这些疑问被确证,那么这样的明显违反商业逻辑的行为只能解释为特殊歧视或有特殊原因。叠加一般性歧视,我们可以认为艾芬案是遭遇比普通人更大力度的双重歧视的结果。极端情形下,特殊歧视或原因可以是完全独立的,即一般歧视不构成特殊歧视的充分必要条件。考虑到疫情下奇特的氛围,它所折射的相当部分精英群体对国家和人民愈发离心离德的价值观、国际观,将导致民众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以及对未来走向的忧虑。因此,检察机关十分有必要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
法律的基础是谨慎,它要求确凿实证。政治的基础同样是谨慎,但它保护的是另一端,故体现为怀疑和决断。因此,当法律无能为力时,行政力便需要站出来加以平衡,否则它就可能替人背锅,损及自身。这可能是艾芬病案纠纷的合理出路,其依据正是该事件的特殊歧视或原因。
四、德性政治是治疗普遍歧视等现代疾病的药方
当我们谈论特殊歧视的时候,显然并非局限于私人层面。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某种集体意识被投射于个体。当中国历史性地处于十字路口,与之相关的公共属性是如此的强烈和紧迫。但归根到底,特殊歧视与一般歧视是同一种东西,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否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方面,人道主义和反歧视成为世界的主旋律,一方面,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在全球化旗帜下疯狂地将世界推向非人道和对人类的普遍歧视。前者只是社会的表象,却轰轰烈烈被渲染,后者则成为历史趋势悄悄摸摸在泛滥。这是人们需要警惕和反思的。艾芬维权仅是一个小小的方面,不仅是民营医院,也不仅是医药行业。事实上,在所有的领域,尤其是技术、知识垄断行业,都普遍存在利用特有的优势不道德、不公正地谋求利益最大化的问题。总体上,我们可以将它视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歧视或奴役的病态。它表现出几个特点:1,世俗文化背景下物质利益成为人们主要的价值取向,特别是资本主义公开将个人私欲当做社会进步的动力。2,用法律和制度规章取代道德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运行制度的仍然是有着世俗欲念的人。但对于历史和现实的研究表明,今天的国际垄断资本集团一直奉行弱肉强食、不择手段的观念,早已熟练掌握腐蚀精英愚弄民众的系统方法。美式民主自由既是这种操纵的结果,也是他们意欲征服世界的武器。3,金融业是经济的血脉,天然具有垄断属性。它又是公认的道德标准最低的行业。金融深化背景下,技术与垄断资本结合,彼此满足冒险和投机的需要,加速资本积累与集聚。4,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表现出异化倾向,从人的工具变成人的对立物。一方面,技术因其商业取向,热衷利用人性弱点“创造”虚假的需求,扭曲生命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使人愈来愈远离高尚与美德的目的。另一方面,技术强化了垄断资本集团控制人民的手段。人们日益失去隐私和真正的自由,亦无能抗争。
现代化开启后的曲折历史经验提示人们,解决现代社会问题需要从古代智慧吸取营养。为了摆脱资本主义欺骗性政治话术和思维框架,很多国家不约而同地走上强调本民族传统文化与政治权威的路径,这与古代德性政治思想是相通的。无论东方的孔子还是西方的柏拉图均主张自上而下推行道义,都有大同社会的理想。对此,这里不做详细讨论。简单而论,它意味着占99%的民众对占1%的国际垄断势力进行有效限制。因此需要借鉴古代人类导师教诲,以超世俗权力控制控制者。
这样的思路是有现实意义的。它要求审时度势,理性辨析矛盾的因果主次,广泛的团结和联合。在艾芬维权的案例中,尽管支持者众多影响越来越大,但形势的发展不甚乐观。艾芬在一些人士建议下,拒绝接收武昌区对她申诉或举报的答复,这导致在程序上可能身处“无申诉、无协商、无诉讼”的状态。那么坚持网络发声,则容易被扣上“网络医闹”的帽子。在我看,这是弱势群体在面对不利状况常有的非理性心态。我认为对行政权力应保持必要的尊重,而对它最好的尊重方式就是在司法平台进行公开辩论,而不必纠结于其内部程序的瑕疵(即相信申诉管道自身的专业性,但保留认可它的立场或判断)。这样既有利于申明自己的看法,也方便行政权力纠错。其次,网络平台属于新事物,言论界限在哪里似乎并不清晰。因此保持充分理性与谨慎是必要的。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因由、过程等差异决定不同的纠纷案不可能成为集体诉讼,那么因为同一个对象而看起来合理的一致声讨容易导致人们言辞失措,甚至落入陷阱。团结,在这里首先就体现为对焦点人物的保护。当前的艾芬维权,从技术角度看行政诉讼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