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这事,一开始上边就说了是自愿原则,可是下面却不断爆出来一些变相强制的现象。
河南某县,还搞起了“连坐”,最终还是把学生上学绑定到了疫苗接种上来。
中小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持有父母(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或暂缓入校。
河南正阳县“1+6+N”的“连坐”政策,实实在在地打准了家长们的命门。
这样的捆绑不仅违背个体意志,更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法、理、情都说不通!
可是当地有关部门却明目张胆地去这样要求了。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发生率的必要之举。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
但是这有个前提就是:知情、同意、自愿一直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的基本原则。
但部分地区为了完成相关指标和任务,陆续出现工作简单化、“一刀切”的苗头,各种“硬手段”、强措施层出不穷。
限制活动场所、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停发工资……此次正阳县更是“技高一筹”,直接从人们的“薄弱处”下手,抓住了学生就抓住了一个家庭,可谓稳准狠。
基层加速推进疫苗接种、建立免疫屏障的决心和急迫可以理解,基层工作的难处,大家也能体谅,但不应因此而剑走偏锋,更应放在组织管理框架内解决,研究现实情况,精细、科学、合理施策。
这种下命令,上手段,想法子“对付”群众,应付指标的行为,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是脱离群众的一刀切,是官老爷的行为。
试问,在下达这些离谱的要求的时候,有关人员有没有把工作做到位?当地有多少人不愿意接种?不接种的原因有哪些?有多少确实是行动不便的,或者身体不适的?有没有去上门动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家每户,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那么,凭啥孩子上学要提供其亲属的接种证明?
尊重法治、依法防控,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保障,越是关键时期、困难时刻,越需要强化法治思维、严守法治底线!
这种简单粗暴的强制要求,只会让老百姓寒心,没有一点温度。看似“想尽办法”、“坚决执行”、“雷厉风行”,实则是懒政。
无独有偶,除了和上学挂钩的,还有和低保挂钩的。
近日,网传一则《通知》显示,青海民和县川口镇东大街社区近日提出要求:
家庭有成员无故不接种疫苗,停办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停发低保金。
民和县川口镇东大街社区一名负责人8月25日下午回应,上述网传《通知》确实是该社区向辖区内的小区发放的,旨在动员、督促居民们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高龄老人,备孕、哺乳期的女性,没有特殊情况的都要接种,因有禁忌症不能接种的,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不会真的停办这些业务的,就是吓唬吓唬他们,我们专门是搞为民服务的,只是这两天吓唬一下,让他们来接种疫苗。”这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称,虽然前期做了很多宣传工作,但仍有一些居民不愿意接种疫苗,“(社区的)指标还没有完成,所以发了这个通知,目的不是不让他们来办业务,是让他们这两天来把疫苗接种完”。
网传的《通知》显示,“因病还没接种疫苗的人员必须提供民和县疫苗接种点开具的证明,其他病历证明不算。高龄老人不能自认为年龄大就不接种疫苗,必须到民和县城接种点接种。怀孕的女人为禁忌症可以不接种;其他备孕、哺乳期都不算禁忌症,都是接种疫苗人员,请今天完成接种。”
《通知》还称,以上人员不能提供县疫苗接种点开具的有效证明,视为拒绝接种,限制进出小区。此外,居民家庭任何一名成员无故不接种疫苗,不能享受以下事务办理服务:一、任何介绍和证明一律不出;二、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一律停办;三、低保家庭低保金发放一律暂停,残疾人补助一律停发;四、子女升学、参军、就业政审等盖章一律暂缓;五、居民个人申办项目一律不受理。
前述东大街社区负责人解释道,高龄老人接种疫苗前,会进行身体检查,如果有血压过高等问题,则会把老人送回家,暂时不接种。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狼来了的故事,大家再熟悉不过。
群众能吓唬吗?吓唬多了,还信你吗?
做工作,需群众配合,就要想办法联系群众,而不是吓唬群众。
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强制打疫苗。这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破坏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制造了社会对立情绪。
政策执行力,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执行“一刀切”是一种不顾执行对象、政策环境等具体实际,试图通过简单化方式推进政策执行,以致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不良后果的政策失灵现象。
前面提到的强制接种的例子,实质上就是政策执行的简单一刀切。一些人热衷于这种“一刀切”,是因为这个方法最“好用”,动脑最少、动手最少、“见效”最快。
然而,他们却忽略了群众的感受,甚至没有考虑像低保家庭,残疾人等一些特殊个体的尊严。
一个人如果连尊严都没有了,那他还会去打疫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