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四川绵阳三台县某派出所门前人山人海。
人们愤怒地齐声大喊:严惩、严惩、严惩......呼声响彻夜空。
引发众怒的,是几名未成年人。
11月18日下午,13岁女生小张,邀约原同校的5名学生,将其现在的同班同学、同样13岁的小徐,带至一单元楼楼顶进行殴打——原因是此前有过口角。
5名受邀者为2男3女,也都是未成年:一个13岁,两个14岁,一个15岁。
楼顶上,三名穿着黑丝、染着头发、夹着烟头、做了美甲的女生将小徐按倒在地,轮番抓住其头发扇耳光、用脚踩头。
两个男生在一旁围观起哄,小张则拿出手机拍摄。
不一会儿,小徐的鼻子便被打得血流不止。
打人者似乎已经对这鲜血淋漓的场面司空见惯,不仅不停手,还“经验老道”地警告小徐不许告诉家长和报警,:
“报警没用,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都是未成年人”。
殴打结束后,小张等人又将视频发到网上,本是为了炫耀,不料却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怒。
11月20日,三台县警方通报已将打人者抓获,当晚,大批家长赶到辖区派出所门口,要求严惩校园暴力。
次日,警方再出通报,然而处理结果却无法安抚家长们的心。满14岁的处以最高15日的治安拘留和罚款,未满14岁的则训诫了事。
其实,单看通报,也能感受到警方的无奈——
处罚必须有法可依,他们都是未成年。
哪怕明知这是他们有恃无恐的根源。
同样是在11月,发生在河南鹤壁的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简直残忍暴虐到让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的地步。
受害者是鹤壁市科技中等专科学校的女学生苗苗,11月10日,其被三名同班女生在宿舍内持续施暴。
其暴行包括:
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并持器具对苗苗进行反复殴打;
迫使苗苗自扇耳光、下跪求饶哭喊“对不起”;
扒光其衣服,踩踹其胸部,甚至变态地用筷子捅刺其下体……
画面外一名女生还“兴致”高昂地拿起了手机,在苗苗被脱光衣服时,跟男朋友视频通话,直播现况。
这是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恶行,这是人所不能忍的歹毒与暴虐!
两天后,苗苗父亲发现女儿身上有伤且精神异常,追问后得知全情,立刻告知女儿班主任,但班主任未采取任何实际措施。
苗苗母亲也精神崩溃,跪泣校门,然无人问津。
11月12日,家长报警,17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2日,涉事学校公布处罚决定,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分别受到记过、辞退、解聘处理,涉案学生被开除学籍。
随后,山城区各个学校开展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制教育。
结局算是大快人心,但苗苗的身心创伤却需要一辈子来治愈。
校园霸凌接连发生,且手段越来越恶劣,很显然,我们都需要反思。
在一个社会里,如果孩子频出罪行,大人们也不可能无辜。
我试着分析了霸凌者的三个行为阶段:
第一阶段:他们从电视手机、歌曲小说、同伴交流等渠道接收到暴力相关的信息,并在这些具有强烈暗示的所谓“暴力美学”熏陶下,产生了“这样很酷”的想法,心向往之。
第二阶段:他们尝试去实施暴力,享受操控别人且被人畏惧的“大姐大”“大哥大”之感。
第三阶段:他们发现实施校园暴力很容易得逞,且几乎没有作恶成本,于是放心大胆地连续施暴。继而开始上瘾,形成惯性行为。
根据这三个行为阶段,我们可以按图索骥,找到阻断校园暴力的途径。
扁鹊见蔡桓公,告知“君有疾在腠理”,桓公不理。告知“君之病在肌肤”,桓公不理。告知“之病在肠胃”,桓公仍不理。
及至病入膏肓,已是药石无医。
这个道理,不是跟教育孩子一样吗?
孩子步入校园霸凌的第一阶段,是最容易接受良性引导、回归正途的阶段。所以这个阶段要以引导教育为主。
而到了第二阶段,则矫正难度加大,这时应教惩结合。
到了第三阶段,那便是病入膏肓,即使重症下猛药,效果也未必理想。所以更应以严厉惩戒为主。
这时,孩子不再是孩子,而是恶魔,家庭、学校和书本已经无法教育他,那就应该让法律出手。
要让他们感受到痛,要让惩戒的痛感大于施暴的快感,才能让他们在继续施暴的路上畏而却步。
当然,这三个阶段的矫正,都需要成人的及时发现和有效介入才能完成。
一个赤条条来到世间的孩童,在号称最重视教育的国度,最终没有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反而成为沉迷于施暴且不惮于惩罚的恶魔,难道是因为他生来便是恶的种子吗?
不要说什么“有人生来便是恶魔”,不要让上帝和基因背起所有的锅。
这是人间。谁让恶魔有了成长的营养和空间,谁就有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