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无双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一纸判决引发网络巨大争议。
1月15日,强奸、杀害19岁女孩的陈某,被驻马店中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家属当庭提出抗诉,在等待二审过程中,接受媒体采访,求助舆论。
看完案件经过,的确让众多网友意难平。
事情要从2024年7月说起。
家住驻马店市平舆县的女孩小雨,是一个大专学生。小雨家境普通,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父母的不易小雨看在眼里,因此她很上进,深知自己的大专学历在将来就业时不具备竞争力,于是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准备考取教师资格证。
为了陪女儿,小雨妈妈也在暑假前辞掉了在深圳的工作。看着为她奔波的母亲,小雨说:将来要努力挣钱,在城里买房子接父母一起住。她的朴素愿望就是一家人再也不用分离。
然而,这个愿望,在2024年7月25日这一天,成为小雨一家人的至痛。
这天天气异常闷热,晚上22:00多,暑热依然难消。复习了一天功课的小雨,深感烦闷,于是决定在门口散散步。
乡村的夜晚安宁静谧,小雨一边走一边刷着手机里短视频放松心情,不知不觉走了很远。
突然,一辆电动三轮车晃晃悠悠在小雨跟前时停了下来。驾车人是小雨外婆村里的陈某,家境殷实,平时为人霸道,刚刚和朋友喝酒归来。
小雨和陈某之间并不认识,但看到深夜独行的少女,满身酒气的陈某还是停下来故意搭讪。酒意上头的陈某,看着眼前青春逼人的少女,在看看周围万籁俱寂的田野,内心突然涌起一个邪恶的念头。
于是陈某招呼小雨:大晚上的,别乱跑了,捎你回去吧!小雨看看漆黑的旷野,突然也有些害怕,于是答应了!
很多网友质疑,19岁不是个孩子了,怎么这么轻易的就被一个男人骗上车?
事实上,小雨自幼跟随爷爷奶奶长大,农村老人没有什么文化,只知道让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平时也不会给孩子讲什么人生哲理、社会复杂什么的。因此,19岁的小雨心地非常单纯,她丝毫没意识到人性之恶完全可以吞噬掉她年轻的生命……
上了车的小雨,渐渐觉察到了不对劲,因为陈某并不是往她家里的方向开,而是在一个岔路口转而将车开往更加偏僻的野外。
小雨慌了,她质问陈某,陈某却不怀好意的笑着说:带你去兜兜风。
小雨无比害怕,但二人说话间,陈某已经将车行驶到一片小树林边。他停下车,迅速的将小雨拉下车,连拖带抱将其挟持到树林……
小雨绝望而恐惧的挣扎着,但一个女孩,哪里是一个壮年男性的对手呢?进了小树林,陈某开始上下其手,企图强暴小雨。
然而,因为离村太近,担心有人经过,陈某心理十分紧张,暴行竟未能成功……到手的小羔羊怎能就这么放弃?万分不甘心的陈某,决定将女孩扔到车上,带至远处,再行侵犯。
此时的小雨又惊又怕,看起来已经吓傻了。陈某飞速骑着三轮车,只想快点找一方便所在,消解焚身的欲火……
颠簸中,小雨清醒了。此时陈某已将车停在一个水塘边的小路上。此处僻远,无人经过,是实施兽行的好地点。
时机难得,小雨趁他停车的空档,也迅速的跳下车,疯狂的沿着池塘边的小路往家的跑。
陈某怎能容她逃脱?也在身后疾追,一逃一追间,慌不择路的小雨一脚踩空,不慎跌入了池塘里。她不会游泳,慌乱的挣扎着,手脚乱刨……
看到小雨掉进水里,陈某也是一惊,他的第一反应是怕出人命,于是从旁边的树上折了一根长树枝,准备救人。
然而,他几次将树枝递给小雨,她却因为慌乱没抓住……就在这一瞬间,陈某的心态又变了:今天的事情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小雨救上来又怎样?自己肯定难逃法律制裁。对,不能让她活!
这么一想,陈某手里那根原本努力想把小雨救上来的树枝,瞬间变成了杀人武器,他开始用树枝向女孩的头上敲去。想起女孩的不顺从,心里又多了几分气,下手力道越来越狠……
终于,女孩不再挣扎了,水面,连同月光下的罪恶,都归于平静,好像什么都没发过!
陈某此时酒已经完全醒了,他呆站了片刻,心中不禁后怕。然而,此时怕也无益,一切不可挽回,要紧的是如何遮掩罪恶。
于是,陈某把小雨的尸体往池塘边扒拉了几下,伪装成女孩自己不慎失足落水的假象,又在池塘边发了一会儿呆,才驾驶三轮车离去。
那天,小雨母亲睡的早,她是在第二天上午才知道女儿失踪的,与家人焦急的到处寻找却无果,于是陈女士报了警。
而就在小雨家人心急如焚寻找女儿的时刻,作了恶事的陈某曾于7月26日和7月27日,两次到案发现场查看情况。第二次,他实在心虚的厉害,没敢上前看女孩的尸体。
不过,自以为现场伪装的天衣无缝的陈某,还是很快就释然了。他故意大大方方的该干活干活,晚上该跟朋友喝酒喝酒,以营造出一副“完全与我无关”的样子。
一直到7月30日,一位农民去小雨遇害的池塘边玉米地里干活,才发现了小雨的尸体。
天气炎热,在水塘里泡了五天的小雨早已面目全非,母亲只能通过女孩身上的衣服判断这可能是自己的女儿,最后警方的DNA鉴定确认了小雨的身份。
警方并未被陈某制造的假象迷惑,很快认定小雨系他杀。几乎没费什么功夫,警方就锁定犯罪嫌疑人。几天后,于酒桌上将陈某缉拿归案。
审理中,陈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强奸罪系未遂,陈某被捕后认罪态度诚恳,构成自首,且本案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请求从轻处罚。
最终,1月15日,驻马店中院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此案宣判后,不仅小雨母亲当庭提起抗诉,众多网友包括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也很难认同这个结果:
他们认为,陈某试图强奸小雨,中途两次更换地点,犯罪意图明显,虽然最终强奸未遂,但其故意杀人罪行却是“已遂”。且杀人过程中多次用木棍击打女孩头部,阻止其上岸,手段凶残;事后伪造现场,心理素质强大,显然非激情杀人,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这样穷凶极恶的恶徒不判死刑,实难服众!让无辜遇害的灵魂何安?让痛失亲人的家属何安?死刑存在的意义何在?公平正义又如何体现?
也难怪,有网友质疑:难道是钞能力在起作用?
目前,女孩的父母已经上诉。期待法律能还屈死的亡灵一个公道!
无独有偶,这两天还发生了一件令人意难平的事情:一名93岁的老人,因性侵未成年幼女被判15年。然后,因生活不能自理被看守所拒收,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意思就是只要不离开县城范围,每天只要在手机上打打卡,该干啥干啥。一个90多的老家伙,脸皮不脸皮的也不在意了。生活照常,啥也不影响。
只是,这样的结果,有没有人在意:受害女孩以及受害人的家属,每天看着逍遥法外的老家伙,心中该是怎样的煎熬?
同时,会不会让那些变坏的老人们,作起恶来会更加的有恃无恐,从而增加犯罪率?
法律的存在的意义是让犯罪的成本更高。我们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但可以要求公平与公道!
同时,社会凶险,人性复杂,也希望女孩子们保护好自己!